我国重庆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除了我国上海以外,重庆现在已经成为我国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金融、文化交流中心。通过我们对重庆的这一介绍,您就能够预见,近几年来,重庆市本地的城市建设肯定是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毕竟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作为经济发展最直接的体现。与之相应的就是重庆市公民非常关注的,我国重庆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我国重庆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a、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计算补偿。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一类地区(中心城区:1062平方公里以内)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6000平方公里至5473平方公里以内)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4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8000元。
b、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获得的补偿,被征地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c、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不同年龄段确定,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对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对年满16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安置补助费的其余部分支付给个人,用于安排其生产、生活。
d、土地补偿费80%部分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之和尚不能满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资金需要的,其差额部分由征地单位补足,直至满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资金需要。
2、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农村房屋、青苗的补偿标准分别按附表2、3执行。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附表4、5执行;其余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采取综合定额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综合定额补偿的具体标准和计算方式由各区人民政府制定。
3、住房安置
a、被征地拆迁农转非人员住房安置的人均建筑面积标准为30平方米。
b、积极推行住房货币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具体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本区与被征地范围相邻地段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原则制定。
c、各区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建设单位修建住房,并由建设单位定向销售给已进行货币安置的征地农转非住房安置对象,以满足其住房需求。定向修建并销售给被征地拆迁农转非人员居住的住房应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有关优惠政策。
二、重庆市征地补偿不予补偿的情况
1、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
2、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
3、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4、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5、天然野生杂丛。第九条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参照农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偿。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
我们所整理的资料也是针对重庆本市的征地补偿标准。在重庆市征地的时候,重庆市中心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数额较高,达到了每亩14000的标准。其他郊区的征地补偿的具体标准,要与当地街道委员会工作人员下发的政策为准。重庆市政府还专门强调了在发放补偿款项的过程当中,某些不予补偿的特殊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妻子去世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妻子去世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不存在,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犯了假冒专利罪既遂怎么判刑
犯了假冒专利罪既遂怎么判刑一、犯了假冒专利罪既遂怎么判刑?1、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
·车祸误工费没受伤也需要赔偿吗?
车祸误工费没受伤也需要赔偿吗?只要造成了误工损失的,没受伤也需要赔偿。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
·中国公民继承境外遗产或者继承境内外国人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正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
·打交通事故官司要多久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之间无法顺利协商的,可以通过诉讼来进行。民事诉讼需要付出的不仅是金钱的成本,还有时间的成本,有的当事人对于诉讼的流程......
·如何证明夫妻婚内债务?
如何证明夫妻婚内债务?夫妻婚内债务通过收集一些证据来予以证明,比如说在发生一些债权债务关系的时候,这些债务已经用于家庭的一些具体的支出,相关的......
·对于虚假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对于虚假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延期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A律师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本市××路××号××律师事务所,电话:××××××申请事项:对B诈骗一案延期审理。申请......
·一方出轨如何要精神损害赔偿
夫妻在婚后互相负有忠贞的义务,但如今一方在婚后出轨的情况比较多,那么此时另一方要求离婚的话,又该如何要精神损害赔偿呢?关于一方出轨如何要精神......
·租赁门面合同生效日怎么计算?
租赁门面合同生效日怎么计算?一、租赁门面合同生效日的计算对于租赁门面合同生效日的问题,如果合同有约定的生效日的,就以约定的日期为生效日,如......
·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
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医疗事故责任险的内容医疗事故责任险是国家让医护工作人员购买的一个险种,就是为了缓解医患矛盾。医疗事故责任险施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