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办理有限公司法人变更流程及所需资料有哪些


  在我国,公司通常实行单一法人代表制度,但是有时候出于公司战略的调整,公司的法人也会由这个人变为另外一个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人变更,法人变更对于公司来说是很重要的,涉及到公司发展的方方面面,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办理有限公司法人变更流程及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办理有限公司法人变更流程及所需资料有哪些
  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加盖公章);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或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适用本规范。2、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无需提交第4、5两项材料。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5、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办理期限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收费免收费法人的变更有涉及多种情况,同时也意味着公司的经营战略、地址等发生变化,所以在法人变更时一定也要了解好具体的公司情况,如果你有这方面的困扰,本站的专业律师可以帮助你了解更多的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立即终止吗?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立即终止吗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立刻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


·企业的并购基金方案怎么制定
      企业的并购基金方案怎么制定一、并购基金方案是什么各个公司对自己的并购基金都有自己的规划,实际情况的不同也会影响到并购基金的方案,所以不能直......


·随着中国基础建设的不断完善
      随着中国基础建设的不断完善,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汽车的使用数量近些年也在逐渐攀升,看似越来越方便的交通出行其实隐患不断,除了您多次抱怨的......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娃儿怎么判?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娃儿怎么判?一、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娃儿怎么判?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一般是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决给夫妻一方,诉讼离婚孩子抚养权判决......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司法解释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及相关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


·一、房屋买卖合同买方逾期付款解除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房屋买卖合同买方逾期付款解除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房屋买卖合同买方逾期付款解除合同需要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任一方......


·哪些情况下是属于无证驾驶
      哪些情况下是属于无证驾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交法》)及实施条例和各地方的实施办法,以及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洗钱从犯判多少年
      1、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


·离婚登记的条件
      离婚登记的条件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


·债务纠纷官司如何打
      债务纠纷官司如何打首先,要确认到底是哪种债务关系。债务从其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由订立合同而来,除此以外,还有侵权行为的债务关系、不当得利......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怎么赔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的约定,也能够如期生效的话,那么不管是哪一方都需要实际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履行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