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法律规定是什么?

对于很多上班族来说,都盼着在国庆长假好好休息一下。可是有的工厂在假期也是不停工的,会安排职工加班。按照规定,工厂要支付给职工加班工资,像国庆加班的,按照工资基数的三倍计算。那么,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法律规定是什么?我们跟随本站我们做个大致了解。一、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法律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则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概念为准。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1、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二、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日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综上所述,在很多工厂,加班是非常普遍的现象。按照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法律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是在职工基本工资基础上得来的。目前工厂基本按月发放工资,用月工资除以21.75就得到了职工的日工资。这个就是计算加班工资的基础。工厂拒绝支付的,职工可以向工会部门反映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用益物权原始取得的规定是什么?
      用益物权原始取得的规定是什么?一、用益物权原始取得的规定是什么?用益物权原始取得的规定是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呢,进行一定的物权方面的具体的,......


·交通法对肇事逃逸罚款的规定是怎样的?
      交通法对肇事逃逸罚款的规定是怎样的?交通法规定肇事逃逸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


·事实婚姻界定时间是多久
      事实婚姻界定时间是多久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需要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


·商标恶意抢注调查报告的作用是什么?
      商标恶意抢注调查报告的作用是什么?我国《商标法》关于禁止恶意抢注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制止不正当竞争。恶意是认定恶意......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内容都包含了哪些呢?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内容都包含了哪些呢?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疑问提供咨询,对问题本身进行专业性的分析,并在法律专......


·在农村建房只有土地使用证吗?
      农民想要在家乡建造自己的房子,就必须向管理集体土地的村委会申请并向有关部门报备及登记,在这之后才能获得建造房屋的允许。但是也有很多农民认为自......


·偷窥犯法么,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于社会治安的管辖也是越来越好,对于各项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也是越来越严厉,但是仍然有不少人因为缺少正规的教育,喜欢趁......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


·网络诈骗维权的方法是什么
      网络诈骗维权的方法是什么?网络诈骗维权的方法是到案发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进货达到多少未销为偷税漏税
      进货达到多少未销为偷税漏税一、进货达到多少未销为偷税漏税?不管进货达到多少未销都不属于偷税漏税,偷税漏税和企业的进货数量,货物滞销数量都没......


·破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虽然破产企业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原则上都能得到优先清偿,但实际中,清偿的现款极少,都是一些旧房陋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