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高空坠物造成的损坏责任如何承担?

当我们走在楼下的时候经常都是担心上面会掉落东西,当然这也是我们意料不到的事情,高空坠物是理论界的争论较大的问题之一,责任分担也是我们值得关注的问题,那么高空坠物造成的损坏责任如何承担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是是常见的民法案件。如果受害人有证据证明是哪个建筑单元的坠落物, 坠落物的管理人或所有人要承担民事责任,对此不存在疑问。疑问在于如果高空坠物行为的主体对象不明晰,则对民事责任主体的确定带来一定困境。对此,笔者谈一些关于此类案件的民事责任认定的个人意见。理论上认为,整个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对自身周边环境的安全义务,这一点与人们有共同维护社会善良风俗义务是相似的。此种观点认为,坠物致人损害应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负责。这种观点显然采取了过错推定原则,即由行为人举证证明自己对受害事实没有过错, 否则应承担民法上的不利后果。上述观点,实质上触及了法律价值的冲突问题。法律包含了安全、秩序和正义等价值。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中存在着两方不同的价值取向,如果主张唯一的行为主体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倾向于正义价值,忽视了秩序价值与安全价值;如果主张凡是可能行为人都要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强调了安全价值与秩序价值,回避了正义价值。面对价值冲突,要尽可能平衡责任来确定不同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最大程度实现法的价值,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以明确此类民事案件的民事责任主体。由此, 从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平( 保护弱者) 的角度,这种观点是可取的。如果要求受害人必须指出谁是具体的侵害人才能获得赔偿,无异于剥夺了其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利于实现法的价值的平衡。由此,对上述法条的理解应当理解为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作这样的理解,并不定仅仅为了民法救济的方便。实际上还可以有其它的理论支撑。建筑物作为整体而言,对所有者或管理者客观上形成了共同共有关系。民法规定, 按份共有的财产, 所有权人在内部按份承当责任,对外部承当连带责任;共同共有的财产,所有权人对内平等地承当义务,对外部承当连带责任。建筑物作为一个整体, 在不能明确责任主体的时候, 全部所有者或管理者作为共有人对外都是连带责任。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 所有权人在行使其财产所有权时, 不得违反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由此可以认为,建筑物上的坠物造成他人损害,就是建筑物的共有人中的一个或几个在行使其对建筑物的所有权时,出于故意或过失的过错损害了他人利益,建筑物的所有所有者或管理人都应该对造成的损害承当连带责任。当然,这里要说明的是,责任主体不限于所有者,也包括管理者或占有者。因为现实中,建筑单元所有者与占有者很多是分离的,在此情况下,要现行占有者承担责任才是公平的。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高空坠物造成的损坏责任如何承担的相关资料,关于高空坠物我们要弄清一个问题就是,到底是存在故意还是过失行为,如果是故意的话那么就要另当别论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相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车辆违章交罚金需要带什么证件
      一、车辆违章交罚金需要带什么证件需要带机动车驾驶证和本人驾驶证,去交警队去打违章罚款单拿到罚款需在15日内去罚款单上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


·车辆肇事未逃逸法院判几年
      一、车辆肇事未逃逸法院判几年《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是什么?一、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的清偿1、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


·居间合同违约20%有法律依据吗?
      居间合同违约20%有法律依据吗?一、居间合同是什么?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


·监视居住的时间折抵刑期吗
      监视居住的时间折抵刑期吗《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


·小企业融资途径有哪些
      小企业融资途径有哪些?在当前的宏观调控下,货币政策一直保持稳健中性,资金市场中的货币流通量有限,尤其是前几年经济危机的余波未了,对于企业的生......


·非法经营罪4000万判几年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九条: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


·从开庭之日起多长时间下判决书
      从开庭之日起多长时间下判决书1、法律对开庭后多久下判决没有规定,法律只对立案后多久下判决有相关的规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


·员工福利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不管是谁都会有上班的经历,为了生存不得不以劳动换取报酬。作为一名劳动者在选择工作单位及岗位时,一般以薪酬高低作为第一考虑因素,其次就是综合公......


·个人收入如何认定偷税漏税
      个人收入如何认定偷税漏税?认定偷税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税收管理制度是国家各种......


·什么是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什么是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一、什么是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