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高空坠落物责任性质是什么?

在理论界的争论热点问题其中就有高空坠物的责任性质,关于这一责任性质也确实需要我们深思,随着各大建筑物现在越修越高所以导致现在高空坠物的这些风险也越来越大,高空坠落物责任性质是什么呢,关于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以下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责任归谁高空坠物的责任认定,2010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已经有较为清晰的规定。责任认定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主体明确的高空坠物,一是主体不明的高空坠物,比如,某人被高空坠物砸伤,却不知道坠物来自具体何处。对于前者,《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对于后者,《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在此之前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从具体法条看,《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对各方责任界定明晰,实践中,主要的难点在于各方责任承担比例。以大风天的住宅坠物为例,砸伤路人,究竟由谁承担责任,如果有租户的话,租户和业主又各应该承担多大比例,需要根据具体形势加以判断。如果是绿化树木被刮倒伤人,则要看相关管理部门是否履行了应尽之责。“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大风等自然恶劣天气下的坠物伤人案件中,一般的相关责任人可能会以天气恶劣,属于不可抗力为由辩护,但是,该理由往往得不到支持,因为在有天气预报等条件下,当事人应该预知可能存在的坠物风险。所以,天气恶劣并不是免责理由。但是,如果相关责任人尽到提醒的义务,比如,口头提醒、设置警示牌等,则可能会减轻相应责任。争议主要来源于《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与第八十五条的归责原则不同,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适用的是过错推定,即受害人如果能够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且加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那么,就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承担责任。另外,第八十五条属于侵权责任,而第八十七条由于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所以,法律界定为补偿责任,即“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是两种性质不同的责任。而且,这种补偿责任不属于连带责任,而是按份责任。按份责任是指,每个责任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向权利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则是指,每个责任人均有义务向权利人承担全部责任。所以,在高空坠物伤人不能确定责任人时,受害人只能向共同责任人分别追偿,而不能要求某个或某部分主体承担全部责任。虽然立法和司法都重在解决加害主体不明情况下的受害人救济,希望借此机制激励业主提供证据,减少受害人损失,但是,该条款自出台至今也并非没有不同声音。比如,有学者就认为,此举虽然可以分摊责任,填补局部损害,却很容易伤害整体的正义。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高空坠落物责任性质是什么的相关资料,高空坠物的责任分担我们认为,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首先应当将责任范围确定下来,接下来再慢慢缩小范围,再具体,这样一步步来才能达到更理想的效果,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也可以在下咨询我们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个人所得税现在可以退税吗
      个人所得税现在可以退税吗?个人所得税现在可以退税,个人所得税退税或补税需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一)上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


·关于工程质量保质期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关于工程质量保质期的相关问题有哪些?工程质量保质期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其中还可以细分出装饰装修行业工程质量保质期、建筑工程质量保质期等方面......


·继承过程中遗嘱公证了就行了吗?
      继承过程中遗嘱公证了就行了吗?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了不一定就行了,是因为不是公证之后就一定发生法律效力。遗嘱有各种合法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


·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吗?离婚之后是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


·进行无罪辩护需要多久?
      一、进行无罪辩护需要多久?首先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事拘留就发生在这个阶段,公安机关侦查完毕以后,会已送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阶......


·国际申请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要求
      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时,国际申请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还应满足下列要求:一、生物材料国际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在办理进入中国阶段手续之日起......


·一、不继承遗产就不用继承债务吗?
      一、不继承遗产就不用继承债务吗?不继承遗产就不用继承债务,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


·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


·如何分析医疗过错因果关系鉴定?
      如何分析医疗过错因果关系鉴定?一、怎样进行医疗鉴定的因果关系分析正如所有侵权责任的认定中,因果关系都作为必备要件一样,医疗过失行为(医疗过......


·交强险赔偿对象是谁
      交强险赔偿对象是谁交强险是强制车主购买的一种保险,但是很多人对于交强险赔偿方面的相关问题不是特别了解,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交强险赔偿对象......


·大厦高空坠物致人死亡责任怎么算?
      当我们路过高楼大厦的时候,有时候是要格外注意一件事情的,那就是提防高空坠物,高空坠物十分容易对人造成伤害,严重的是会致人死亡的,那么,这时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