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生病是一件常见但也是难过的事情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生病是一件常见但也是难过的事情,职工在工伤以后要通过工伤鉴定程序来确定工伤索赔,病假工资等。那么那打工者能办工伤鉴定吗?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本站我们为您搜集相关资料解答。
  
   工伤鉴定程序的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打工者也属于工人,只要有能证明与私人老板的劳动关系以及遭受工伤的事实就可以使工伤鉴定成立,并要注意是否上了保险。我们为您整理的打工者能办工伤鉴定吗的相关资料就总结在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觉得有用的朋友可以分享给其他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构成强奸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构成强奸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构成强奸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在劳动关系当中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件非常正常且必要的事情
      在劳动关系当中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件非常正常且必要的事情。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也可以规定双方的薪资和报酬,还可以规定双方如果在合同......


·养殖大棚拆迁维权方法是什么?
      养殖大棚拆迁维权方法是什么?养殖大棚拆迁维权方法是什么?专业拆迁律师从各个方面,结合实际案例,建议按照以下方法来运作。1、进入拆迁的初期,被......


·离婚后要求补偿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后要求补偿依据是怎么规定的?(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注意,只有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


·起诉离婚退彩礼要怎么退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会说到彩礼的问题,此时男方肯定是想要女方退还自己结婚彩礼,而当事人往往也会因此僵持不下,这种情况自然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


·离婚时如果夫妻两人没有孩子
      离婚时如果夫妻两人没有孩子,一般就会好聚好散,但是如果有了孩子,这就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但抚养问题上又会涉及到孩子跟着谁的问题以及抚养费......


·实践中车损险是否可以不买
      实践中车损险是否可以不买一、车损险是否可以不购买可以不买车损险的,但是如果车被人家划了或或者损坏的情况,保险公司是不赔的。保险里只有强制险......


·黔南州征地统一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的征用,是由于一些企业的发展需要,把公有或者私有的土地征用。其根据各地不同的补偿条例,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关于黔南州征地统一补偿标准......


·有管辖权的案件移送程序是怎样的
      有管辖权的案件移送程序是怎样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


·离婚抚养权
      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发生劳动争议向仲裁委申请有时间限制吗?
      发生劳动争议向仲裁委申请有时间限制吗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到正式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间的期限。知道或者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