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档案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吗?

档案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吗?
  
  行政单位在招收人才时,会向人才市场提出查看档案的请求,若职员的档案中有处罚的规定,则该职员被录取的几率就大大降低了。当然,行政单位不会随意给公民以行政处罚,所有的处罚行为都必须按照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行,根据该规定,档案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吗?
  
  一、档案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吗?
  
  档案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三种: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实施档案行政处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
  
  (2)有具体的违法事实和证据;
  
  (3)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依据;
  
  (4)属于查处的机关管辖。
  
  二、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惩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企业、社会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规章对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四条 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指定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五条 出卖或者违反国家规定转让、交换以及赠送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六条 利用职务之便,将所保管的档案据为己有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条 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不遵守档案工作制度,导致档案损毁、丢失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八条 擅自销毁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涂改、伪造档案的;
  
  (二)擅自从档案中抽取、撤换、添加档案材料的。
  
  第十条 携运、邮寄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擅自提供、抄录、复制档案的;
  
  (二)擅自公布未开放档案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档案安全事故发生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未配备安全保管档案的必要设施、设备的;
  
  (二)未建立档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
  
  (三)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的;
  
  (二)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虚假报告或者不及时报告的;
  
  (三)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干扰阻挠有关部门调查的。
  
  第十四条 在档案利用工作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十六条 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第十七条 因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第十八条 任免机关、监察机关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案件移送制度。
  
  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认为应当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档案管理违法案件,认为应当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处分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规定所称的档案,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不属于国家所有但保存在各级国家档案馆的档案。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档案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此外,若公民因实施违法行为获得了经济利益,还会哦按出没收非法所得,充缴国库。此外,并非只要公民实施了违法行为就会被判处档案行政处罚,只有具有查处资格的机关才可以做出此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一、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刑法》犯本条所定之罪,依其情节承担如下处罚:......


·公民宰杀野生动物犯法吗
      公民宰杀野生动物犯法吗?宰杀野生动物是犯法的,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有可能属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如何认定童工与未成年工
      我国的未成年人一般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而这里面又可以具体分为未成年工和童工,主要是靠年龄进行区分、认定的。那实践中究竟该如何认定童工与未成年......


·借条与欠条之间有哪些区别
      借条与欠条之间有哪些区别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老百姓也越来越富裕,所以私人借贷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可在私人借贷的过程中,有些人常常会把......


·诉前财产保全要提供证据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要提供证据有哪些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


·已被判刑又发现新罪怎么处理
      已被判刑又发现新罪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现在各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最重要的是都是把员工的工作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所以毕竟工伤这样的事情在当今时代是非常普遍的,一旦遇到工伤以后,......


·男人想要离婚也重婚女方可以起诉吗?
      男人想要离婚也重婚女方可以起诉吗?可以的。如果当事人有重婚行为,可以选择报警和起诉的。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


·合同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因为合同纠纷近些年来,发生的频率较高,国家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台了《合同法......


·朋友欠钱不还也不提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也不提怎么办?一、朋友欠钱不还也不提怎么办?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起诉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一)、证明当事......


·一、没领结婚证不在一起住彩礼怎么退?
      一、没领结婚证不在一起住彩礼怎么退?由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以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彩礼属于婚约财产,法律上规定返还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