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处罚罚款上缴国库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罚款上缴国库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进行的行政处罚的类型就是罚款。当然,这些罚款并不是直接由行政机关获得,因为我国实行的是罚缴分离的原则。因此很多人都想知道行政处罚罚款上缴国库的相关规定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行政处罚罚款上缴国库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罚缴相分离原则,就是说执法单位给你开出了罚款,执法单位不会接受这个罚款,这个罚款国家有规定,一律上缴国库,并且有固定账号,到指定银行缴纳,这个缴纳地点,包括账号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有注明,也可以直接询问行政处罚的执法机关。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二条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四条 除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三、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行政处罚法》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和缴纳罚款的对象机关是不一样的。其次就是行政处罚罚款需要上交国库。除此之外,我们还给您介绍了一下行政处罚的种类以及相关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般一个房产证是可以办一个营业执照
      一般一个房产证是可以办一个营业执照。现在全国各地工商局都在执行一址一照政策,以前注册的企业进行核查清理落实实际经营场地,排查无法在注册地址联......


·上海松江九亭注册公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上海松江九亭注册公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1.核准名称。时间为1至3个工作日。需要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


·这几年以来,房地产市场虚高,房价暴涨,许多人对房地产望而却步
      这几年以来,房地产市场虚高,房价暴涨,许多人对房地产望而却步。国家此时推出租售同权政策,大力扩大租赁市场,许多人手中都有这个房源或者非常关注......


·西安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总是会有一些社会团体或者单位当中的委员会组织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就是调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一些矛盾。在一些......


·地税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
      公民在办理税务业务的时候可能会因为某些问题和政府有了冲突,而公民始终认为是地税政府侵害了自己就可以根据其作出的相关决定要求复议,但是复议作为......


·醉酒驾驶动车辆怎么处罚?
      对于很多司机来说本身就对驾驶的技术没有很好的掌握再加上喝酒的影响可能就直接对社会其他人员造成严重的危害,那么,醉酒驾驶动车辆怎么处罚?其实只......


·民事案件立案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民事案件立案程序包括哪些内容当遇到权利、义务性质的纠纷时,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但民事案件立案程序也是要按照相......


·要不到工资可以报警吗
      要不到工资一般不可以报警的,要不到工资属于劳动争议,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立案管辖范围之内。一般情况下需要个人收集存在劳动关系,有实际劳动付出的有......


·多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诉讼期是怎么规定的
      多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诉讼期是怎么规定的?多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诉讼期是1年,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


·监外执行是检察院决定吗?
      监外执行是检察院决定吗?一、监外执行是检察院决定吗?监外执行不是由检察院进行做决定;监外执行的决定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时,直接决定。也可......


·三人合伙注册公司法人怎么写?
      一、三人合伙注册公司法人怎么写?《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