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及调整方法是怎么规定的

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及调整方法是怎么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的,一般认为属于过分高于损失,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二、违约金过高的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这就要求应先确定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的过错、预期利益等多项因素予以综合权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逾期付款损失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三、法定违约金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第一,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以按照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例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 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又如《如工承揽合 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 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第二,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 例》第35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至5%。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 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关于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国家规定对方要求赔偿的违约金的数额已经明显高于损失程度的百分之三十,就可以看作不合理。至于违约金过高的调整方法,法院是根据合同的履行程度,以及当事人的过错等多种因素来综合考量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疫情银行还贷延迟时间是多少?
      疫情银行还贷延迟时间是多少?各家银行的规定有所不同,应当协商进行认定处理,一般可以延长到疫情结束后,目前多家银行们正接受延期申请的基本都是当前......


·多长时间羁押期限届满,羁押最长是多久?
      多长时间羁押期限届满,羁押最长是多久?一、多长时间羁押期限届满羁押最长是多久总的侦查羁押期限:(从被逮捕之日起到侦查终结)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


·婚后房产按首付出资分配财产吗?
      婚后房产按首付出资分配财产吗?婚后房产按首付出资分配财产,因为婚后取得的财产本来就是属于夫妻用共同财产来完成的,所以应当平均分割,婚姻法分割房......


·卖楼花是属于合法的吗?
      卖楼花是属于合法的吗?一、卖楼花是属于合法的吗?卖楼花是属于合法的行为,“卖楼花”即商品房预售,有法律约束的。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个人集资诈骗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据我们所了解的,目前非法集资案件是越来越多了,集资诈骗是一种经济犯罪,这种犯罪行为涉及到的金额是非常大的,这种行为是危害了我们的社会风气,使......


·行政诉讼有什么特征2023
      行政诉讼有什么特征2023一、行政诉讼有什么特征我国的行政诉讼主要具有如下特征:(一)行政诉讼是解决一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的活动;(二)行政诉讼......


·一、先抵押后出租买卖不破租赁可以用吗?
      一、先抵押后出租买卖不破租赁可以用吗?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


·离职证明可以写不利于劳动者的内容吗?
      离职证明可以写不利于劳动者的内容吗?劳动者不满意当前的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出辞职。但是,有些公司为报复,在离职证明中写了不利于劳动者的......


·信用卡诈骗罪金额多少会被定义成诈骗
      在日常生活当中,信用卡的使用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便捷,但信用卡的金额也不是可以随意透支的,使用信用卡消费达到一定的金额并且无力偿还也会算作信用卡......


·装修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多少?
      装修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多少?《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


·网络空间寻衅滋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我们国家网络是十分发达的,很多人都离不开网络,比如说工作或者是学习,可以利用网络来进行,网络给我们您带来了许多的便利,但是在网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