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院财产保全应当具备怎样的条件

在民事案件中,为了避免获得了最终有利的判决,但却拿不到钱的情况出现,其实在诉讼开始之前或者诉讼过程中都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但此时也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才可以,那么一般法院财产保全应当具备怎样的条件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法院财产保全应当具备怎样的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二、财产保全的措施有几种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例如,被申请人欠申请人500万元贷款,用具有相当价值的楼房担保,保证能够偿还申请人5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以便于被申请人能够正常经营。此外,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劳动收入、禁止被申请人作为等等,也属于财产保全的方式。
  
  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对上述执行方法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财产保全措施可依照有关执行的规定进行。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分为了两种情况,就包括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严格来说法院财产保全的条件,在不同情况下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但有几点却存在相似之处,就包括需要在情况紧急的时候提出申请,而此时一般是要求是向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提出保全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屋他项权注销属于那里注销?
      房屋的他项权,就是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还有使用权之外的其他权利的总和就是他项权,关于他项权,一般在买房的时候,银行需要有他项权证进行抵押,才......


·民事诉讼立案受理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立案受理规定有哪些?一、民事诉讼立案受理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立案和受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


·医疗事故鉴定患方答辩状需要哪些过程?
      医疗事故鉴定患方答辩状需要哪些过程?医疗事故是我国目前比较热门的话题,存在于医生和病人之间。有时医疗事故可能双方各执一词,这还源自于发生医......


·签订村委合同怎样才算无效?
      签订村委合同怎样才算无效?合同必须经当事人签字才生效,如果合同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就没有法律效力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


·分居起诉离婚要满几年?
      一般夫妻如果没有感情通常会选择离婚,在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离婚才能成功。如果有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这时可以选择分居,分居达到一定时间去法......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逃跑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逃跑,应当及时报警,交警可以调取当时的监控录像,找到肇事司机。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驾驶人应迅速将车辆移至......


·法院行政案件几种判决结果
      法院行政案件几种判决结果一、法院行政案件几种判决结果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1、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


·公安干警赌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公安机关在机关部门做事,所以是执法人员,但是执法人员难免也是会犯错误的时候,聚众赌博是经常发生的事情,赌博就像是瘾一样是很难戒掉的,如果是公......


·公司搬迁怎么谈条件才能更好的保护公司的权益?
      公司搬迁怎么谈条件才能更好的保护公司的权益?企业进行拆迁的时候,企业为了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可以委托律师与政府进行商谈,列出企业因拆迁所造成的......


·不给抚养费可以通过法院追讨吗?
      不给抚养费可以通过法院追讨吗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


·城市房屋拆迁的征收程序流程有哪些?
      城市房屋拆迁的征收程序流程有哪些?城市房屋拆迁的征收程序流程有哪些?第一方面:土地征收程序第一步: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