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双倍工资中的一倍是劳动者提供劳动这种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另一倍则是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赔偿,可到底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这关系到双倍工资的计算问题,对劳动者来讲是比较重要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双倍工资”这一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规定,自2009年入法以来,在广大劳动者之中得到了很好的普及,同时也一定程度地解决了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
  然而,“双倍工资”在实践中也逐渐产生了诸多争论,诸如双倍工资的时效界定问题、企业高管主张双倍工资能否得到支持的问题……
  目前,在中小企业的用工过程中,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并不少见。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在公司长年工作而未签订劳动合同,再索要双倍工资还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双倍工资是惩罚性的民事赔偿金,适用于一般仲裁时效,时效为一年。
   二、索要双倍工资应注意什么
  索要双倍工资要注意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首先要对双倍工资中的 “另一倍”工资进行定性。
  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依法应当额外支付的 “工资”并非劳动报酬性质,劳动报酬是基于劳动者的劳动而获得的一次性收入,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要求用人支付的双倍工资中的另一倍工资规定在 《劳动合同法》第7章,属于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规定,而非劳动者所得。
  因此,其支付的前提不是基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而是基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法律性质上属于惩罚性赔偿金。由此可见,双倍工资争议不适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时效特别规定,而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
  通常在单位不按照法律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而此时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要是不搞清楚这个问题,最终算出来的双倍工资肯定就是不合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不安抗辩权成立条件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不安抗辩权成立条件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抗辩权的内容,关于抗辩权,是我们生而为人所享有的一种权利,但是关于抗......


·损害刑法犯罪中止的特征有哪些?
      损害刑法犯罪中止的特征有哪些?(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


·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的有哪些
      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的有哪些一般认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一样,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按照最高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


·在工作时间扭伤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时间扭伤算不算工伤?工作中把腰扭伤属于工伤。只要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都是工伤,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职工工作时间,工作......


·北京丰台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如何申请?
      北京丰台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如何申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主要面向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个人发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或担......


·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社保代理违法吗?
      相信许多人都知道,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


·政府信息公开处理的方式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处理的方式是什么?政府信息公开处理的方式是什么?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


·夫妻一方发现重婚怎样报警?
      夫妻一方发现重婚怎样报警?按相关法律规定,重婚罪属于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管辖,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


·著作权登记官费是多少?
      著作权登记官费是多少?说到著作权登记官费其实这就是指在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时候,相关部门收取的手续费,这是与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相区别的。......


·违章停车条丢了怎么办
      违法停车告知单丢了没关系,直接带着驾驶证行驶证,到当时违法停车地点所属的公安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罚即可。应该要3个工作日后到交警违章处理......


·属于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属于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有哪些?一旦发生纠纷,很多人都知道去找法院解决,但是不知道哪些问题是法院不会受理的。民事诉讼活动也是这样,那么,属于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