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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会关于开发立项的决议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公司股东会关于开发立项的决议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二)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三)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四)会议决议状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状况。(五)签署: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二、股东大会决议事项有哪些?1、下列事项须於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2)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派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4)本公司年度初步及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5)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特别决议采纳以外的其他事项。2、下列事项在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本公司增减股本和发行任何类别股份、认股权证和其他类似证券;2)发行本公司债券;3)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4)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在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被认为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要以特别决议采纳的其他事项。公司决定开发某些项目之前,总该召开股东大会,要尊重一下各位股东的知情权和表决权,如果大多数股东对企业决定开发的这个项目存在着异议,经过几次讨论都不同意的话,企业是不能单独的开发这个项目的。股东会议决议书的写法大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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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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