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海外并购风险何在,存在哪些问题?

海外并购风险何在,存在哪些问题?一、海外并购风险何在?
  1、政治风险
  如果两国在经济上是合作伙伴与互利共赢关系,东道国就会对中国企业到其境内投资持欢迎态度;如果两国在经济上是竞争甚至是敌对关系,东道国便有可能对中国企业的投资行为百般阻挠和刁难。为了保障本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安全,有些国家对于外资常常采取戒备的态度,如规定本国资源类企业不能被外国的国有企业收购,即使允许收购的,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审批等。因此,进行海外并购,需要清楚地了解一些国家的敏感领域,比如能源、金融、先进技术,特别是军民两用的技术和基础设施等。
  2、法律风险
  各国针对外商投资的法律、审查制度、监管制度差别很大。例如,每个国家都有反托拉斯法,虽然内容大同小异,但在审查程序上差别很大。若这方面处理不当,就会导致谈判成本升高、交易时间拉长,最终可能导致并购谈判失败。海外并购还面临国际法律法规的适应问题。包括东道国关于外商投资的法律规范以及国际商务行为需要遵守的法律规范。由于对当地法律的疏忽和陌生,许多中国企业在从事海外投资时都曾遭遇法律麻烦。因此,中国企业在海外并购过程中必须重视、了解和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
  3、财务风险
  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主要存在于并购定价、融资和并购支付等环节,一旦某项财务决策引起了企业财务状况得恶化,将可能导致并购行为的终结或者失败。信息不对称的瓶颈和对资金链的隐忧都是控制财务风险需要考虑的问题。2008年的金融危机使美国很多公司的市值下滑,中国部分企业过于盲目地进行海外收购,但没有考虑过被收购企业是否与自身长期的经营发展战略相契合,并购成为一种冲动行为。为抵御财务风险,企业可在谈判中设置特别条款,通过估值的方式将风险排除,以避免交割时交易成本增加;也可对投资架构进行税务筹划,以降低融资等行为涉及的实际税负。
  4、整合风险
  收购方应在谈判前期就考虑并购后的整合问题,如成本整合、人力资源整合和企业文化整合等。然而,很多企业没有重视这个环节,最终导致并购失败。一般来讲,并购整合的过程中,会面临企业管理文化的差异、市场定位的差异以及一些政治因素所导致的整合不畅等问题。对于打算进行海外并购的中国企业,一定要做好并购前的市场调查工作,熟悉国外的经济、法律和政治环境,并需要与被并购企业进行充分的沟通,保证并购行为与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一致。
  二、海外并购存在哪些问题?
  1、收购方对标的企业缺少全面的尽职调查,急于求成,没有真实了解标的企业出售原因、企业经营现状、财务数据、市场评价、技术缺陷等信息。对此,给出的建议是加强与标的企业管理团队、股东的正面接触和沟通,聘请外部并购顾问和专业中介,对标的企业的股东结构、潜在负债、经营成本、现有技术、是否遭受司法诉讼等方面做进一步的调查和深度分析。
  2、对标的企业投资价值没有切实研究,过于看重标的企业现有的销售渠道、知识产权、商誉等,无法给予标的企业一个合理的估值,不少中企海外并购溢价过高,导致不必要的浪费和资产流失。相关建议是借助专业的会计事务所、国际投行、标的国律师事务所进行全方位的尽职调查和定性、定量分析。
  3、并购方案设计不严谨,缺少对标的国法律、税务、投资、股权、文化、消费市场、劳工保护等方面的研究,对后续并购整合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估计不足,甚至是埋藏并购失败的隐患。相关建议是科学地配备并购团队小组成员,结合外部并购顾问,基于并购双方完整的尽调报告,充分利用好手上资源,针对性制定并购方案。
  4、融资方案不确定性,对国家对外投资和货币政策没有吃透,未能提前确定并购融资款项,带来并购交易的不确定性或竞标情况下的被动状态。相关建议是在正式与标的企业签署并购意向书前,即着手准备并购融资事项,就其可能的并购交易金额,根据自身资金状况,与国内外银行、资本公司密切合作,提前做好并购款项安排。
  5、未能认真研究标的企业文化,海外并购成功与否,很大程序上取决于并购整合,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企业文化方面的整合,交易金额绝非是并购最终成功结果的决定因素。相关建议是在并购谈判阶段,提前了解标的企业的发展历史、经营环境、人力资源现状、标的国民族宗教、社区文化、品牌荣誉等信息,并在交购整体方案中对交割后的整合计划加以明确,同时对并购将带来的诸多益处正面宣传。
  6、除了文化,中企海外并购的政治风险也不可小觑,收购方对标的国关于反垄断和国家安全为理由的调查缺乏应对措施,例如安邦保险集团放弃140亿美元竞购美国酒店集团喜达屋、华润集团子公司收购仙童半导体公司遭拒、中联重科被迫放弃收购特雷克斯公司等,都遭受到严重的政治干扰。相关建议是加强收购方在企业独立性上的表述,主动与标的国监管部门沟通,表明并购动机和发展战略,列明整合计划及部署,也可以考虑采取其他的灵活措施(巧借 SPV、分批收购、联合收购等),或是谈判进行到必要时机,请政府层面适当解释。
  不管是中国企业来说,还是对于国外企业来说,海外并购风险何在?都需要从上述的几个方面入手去考虑,当然,对于不同的国家来说,因为政策和相关规定的不同,因此,在需要承担的风险、需要面对的问题方面,也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夫妻一方债务可以执行共同财产吗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
      夫妻一方债务可以执行共同财产吗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最新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如今的社会上,当我们因一些人或者事造成了身体上的损害或者死亡,而造成我们我们身体损害或死亡的人却不愿意给我们相应的赔偿或者不想赔偿去逃避责......


·民事诉讼驳回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驳回起诉的条件是什么?一、民事诉讼驳回起诉的条件是什么?驳回起诉适用于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4项起诉条件或属于第111条所列7种......


·子女取走父母存款算遗产吗
      子女取走父母存款算遗产吗?若父母去世就算遗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


·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告诈骗罪
      被骗了就可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


·债权债务的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债权债务的产生的原因是什么?一、债权债务的定义债权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


·离婚上诉几次可以自动离婚 一、离婚上诉几次可以自动离婚?
      离婚上诉几次可以自动离婚一、离婚上诉几次可以自动离婚?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案件只能上诉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


·民事诉讼法院会调解吗
      民事诉讼法院会调解吗一、法院调解概述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就民事权益争议,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


·在我国房地产他项权证有什么用
      其实在房地产方面国家的相关政策就是一直在不断的进行变动的,包括到房管局对房产进行登记的有些细则上的问题,因为现在的银行基本不会直接扣押当事人......


·一、婚内购车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内购车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内买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关系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另外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


·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
      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根据《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南京市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