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驾驶人员肇事逃逸未遂判几年?

驾驶人员肇事逃逸未遂判几年?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刑事责任的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了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说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并没有逃逸未遂的说法。二、具体情况1、交通肇事逃逸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交通肇事逃逸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分别视有关情形予以处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2款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责任认定。出于逃避法律责任,但履行救助义务。如行为人交通肇事将人撞倒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后逃离现场。120医护人员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这种情形下,行为人虽构成逃逸,但主观恶性不深。仅出于逃避法律责任,现实中为抢救伤者,争取了宝贵时间。对于这种情形,认定责任时应该从宽。4、出于逃避救治伤者,逃逸后主动投案。有人认为这种情形中,行为人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理由在于行为人的主动投案。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实际上违背了立法原意。法律之所以规定逃逸是加重情节,就是考虑对受害人生命的保护。逃逸造成的最严重后果就是,使伤者缺乏救助,导致伤势严重以致死亡。所以这种情形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是当然的。但排除逃逸后自首的成立,对自首情节按照刑法减轻处罚也是应当的。5、既逃避法律责任又逃避救治伤者。这种情形在现实中最为常见,行为人在主观上大多是两者的竞合。对于这种情况,显然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量刑幅度内予以从重。如果其结果导致受害人的死亡,则是逃逸行为情节的再次加重,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一观点,原因有二:其一,这种说法回避了导致加重结果的主观心理的争论;其二,也表明了即认为“因逃逸致人死亡”中逃逸行为的相对独立性。以上就是驾驶人员肇事逃逸的具体判决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驾驶人员存在肇事逃逸的情况下,需要由交警部门来作出认定,对于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可以处行政处罚,对于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的,则必须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十年员工因病住院单位能辞退吗?
      十年员工因病住院单位能辞退吗?一、十年员工因病住院单位能辞退吗?员工因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是不能辞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


·潍坊市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潍坊市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


·起诉离婚需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有什么程序
      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由于需要打离婚官司,这自然就是比协议离婚要花费更多的时间。不过可能当事人想要快点离婚,因此就想要知道法律中一般规定起诉离......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应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应提供哪些材料?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应提供哪些证据?(1)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表、工资条、工资银行存折等;(2)......


·分居三年算自动离婚吗需要什么证据?
      分居三年算自动离婚吗需要什么证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关于证据,可以是对方出轨的录像,......


·抢劫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抢劫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抢劫罪的行为方式,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民法典行为人规定限制行为能力年龄下调的原因是什么?
      民法典行为人规定限制行为能力年龄下调的原因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行为人规定限制行为能力......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形式?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1、自带劳务承包。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


·司法鉴定部门的申办流程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部门的申办流程是什么?1、申请表;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


·一、交通事故赔偿地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赔偿地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地一般按照事故发生的地点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一、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