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个人非法买卖外汇认定标志是多少?

个人非法买卖外汇认定标准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非法买卖外汇20万美元以上,违法所得5万元人民币以上,即构成非法买卖外汇罪。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同时,对于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的严重情节进行了划分。其中,非法经营数额在50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认定为“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250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海关、银行、外汇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与骗购外汇的行为人通谋,为其提供购买外汇的有关凭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和商业单据而出售外汇,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对非法经营外汇,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三、非法买卖外汇的表现形式有哪些?非法买卖外汇的形式多种多样,归纳起来,大体有以下几种:1、不通过外汇指定银行、外汇调剂中心而私自买卖外汇,根据我国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一切中外机构或者个人的外汇收入,都必须卖给中国银行,买卖外汇必须通过指定银行或外汇调剂中心进行。2、私自买卖外汇额度。我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拥有一定的外汇使用额度,但必须在有关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但是,一些单位,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私自非法买卖所拥有的外汇使用额度,从中牟取非法利润,此种行为亦属于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3、其他一些以合法形式作掩护而实质上是以人民币或实物非法交换外汇的变相买卖外汇行为。综上所述,在我国外汇不得非法买卖,个人要去银行机构兑换外汇,如果非法买卖,数额达到二十万美元以上的,就构成立案标准,其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买卖外汇构成犯罪,判刑有多个档次,以五年为界限,较轻的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居间合同订立生效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订立生效是怎样的提起居间合同,可能您有点陌生,但是说起中介合同,相信您就很熟悉了。其实居间合同也称为中介合同,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


·近些年来
      近些年来,我国对于醉驾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大,醉驾达到一定标准时也会上升为刑事案件。需要被判处坐牢以及缴纳罚金。对于醉驾的惩处标准是有所差异的。......


·夫妻有外债可以离婚吗?
      夫妻有外债可以离婚么?有债务是可以离婚的,离婚时,一方起诉要求另一份承担共同债务时,若另一方不认可,法院一般的观点是因该债务与案外人有利害关系......


·分居多长时间能够起诉离婚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很多夫妻都是以分居为理由而提起的离婚诉讼,不过此时光是分居还不够,还需要分居达到一定时间才行。那通常夫妻分居多长时间才能够......


·行政拘留多久撤销缓刑?
      行政拘留多久撤销缓刑?犯罪分子在缓刑期受到行政处罚的,如果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缓刑有可能会被撤销,所以在缓刑期间内的犯罪分子一定要注意......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才自己成立公司,而大多数人都不是自己一个人就可以成立一家公司,所以就需要寻......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犯罪构成是什么?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犯罪构成是什么?一、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犯罪构成是什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犯罪构成主要有四个,具体如下:(一)客体要件......


·年期将至,难免很多人会不禁多喝两杯,那么对于酒后驾驶的行为该
      年期将至,难免很多人会不禁多喝两杯,那么对于酒后驾驶的行为该如何处理?我国对于醉驾的标准定义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


·乡镇物业管理的职责有哪些
      乡镇物业管理的职责有哪些?随着小区样式的居民区的兴起,小区生活也渐渐走进了乡镇这样的地方,在人们的眼中,物业无疑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它和业......


·股东转让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是否有效
      股东转让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是否有效一、股东转让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是否有效?股东转让股权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司法》第七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