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调解后财产的分割还可以进行反悔吗?

离婚调解后财产的分割还可以进行反悔吗?如果只是对原有财产部分,是不能变更的。只有当发现新的末被分割的财产,才能从新提出。人民法院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在法律上已最终解决,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这是法院调解在程序法上的效力。调解书和特定的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其法律效力同法院生效判决书一样,当事人即丧失了上诉权。当事人如对法院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有异议,也不能提起上诉。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的,并在调解书送达前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前,还允许双方当事人反悔。所以对生效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在法律上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 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调解后就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基本上可以协议解除,同时包括夫妻双方的债务还有财产的分割;但如果在调解之后想对财产分割进行反悔的话,那么就必须要符合条件,并且说明其相关的理由,这样法院才会受理自己的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关于继承权公证书怎么办?
      关于继承权公证书怎么办?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2、提交证明材料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


·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内出轨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吗?
      实践中,离婚后满足以下条件,即可以再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1、离婚后一年内。被婚内出轨的一方再起诉赔偿时,要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人们在建造或者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往往关注的是房屋所有权证,而忽视了该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我国实行的是土地集......


·债权的诉讼时效通常是多久
      债权的诉讼时效通常是多久法律对任何权利的保护一般都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权利人在主张权利时要重视诉讼时效的问题。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的诉......


·互联网证券公司融资比例公式是什么?
      一、互联网证券公司融资比例公式是什么?互联网证券公司融资维持担保比例计算公式为: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


·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一)知识产权的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其具体表现为:(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


·劳动仲裁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按照劳动法规定,企业为员工办理入职的时候应该签署劳动合同,可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小企业违规操作,并不和员工订立合同,这样对于员工的利益是一种......


·对涉及经济仲裁不服怎么办该怎么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7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故此,裁决书已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可以申请执行。但当事人对......


·家庭暴力法律判多少年
      家庭暴力法律判多少年?家庭暴力法律判多少年对于家庭暴力行为,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


·现在有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
      现在有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都会选择贷款,其实这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方法,不过大家对于贷款的相关知识并不是很了解,所以盲目的去贷款,只会给自己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