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父母请求分割去世子女财产可以吗?

父母请求分割去世子女财产可以吗?配偶、子女、父母都是属于法定第一继承人,所以她父母对她的个人财产有继承权。配偶、子女、父母都是属于法定第一继承人,所以她父母对她的个人财产有继承权。配偶、子女、父母均属于第一顺序。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故她父母可要求分割女儿个人财产的部分。此外,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哪些情况适用法定继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三、法定继承的原则是什么?1、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1)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2)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3)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综上所述,子女去世的,如果留下财产,作为健在的父母,可以参与分割,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父母可以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子女个人部分及家庭财产中属于个人的部分。因为分割财产引发纠纷的,各继承人不能达成协议,则要走法律程序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领取企业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一、领取企业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办理工伤医疗费报销业务:1、已参加工伤保险;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处理方法
      民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处理方法走在大街上,尤其是大学校园中,随处可见民间借贷的小广告,由于相对银行借贷,手续简便,资金随需随借,获取资金的门......


·企业辞退员工双倍工资赔偿金需要支付吗?
      企业辞退员工双倍工资赔偿金需要支付吗?企业辞退员工不一定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赔偿金的,只有出现了以下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时,员工才能获得双倍工资的......


·检察院调查取证出示的文件有哪些
      检察院调查取证出示的文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员调查取证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侦查人......


·哺乳期法定喂奶时间是多久
      每位产后妈妈都知道哺乳期的重要性,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然而这漫......


·一、交通事故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怎么赔偿?交通事故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的赔偿主要是除了赔付医疗费以外,对于造成伤残的,还要赔付残疾赔偿金,而伤残......


·根据相关规定老人的工资是遗产吗?
      一、根据相关规定老人的工资是遗产吗?老人的工资是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关于刑事国家赔偿的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作为一个专门给您提供法律帮助的权威的网站,所以很多情况下,涉及到案件当中个人隐私的案例是不方便给您做过多的讲述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这些案例具......


·投标保证金退还规定
      投标保证金退还规定一、投标保证金退还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五十六条规定:第六十三条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


·贪污罪未遂如何判定
      贪污犯罪也是分为了中止、未遂与既遂的,在不同的犯罪形态下,对行为人的处罚是不同的。但在此之前需要先对犯罪形态做出判定,那么您知道贪污罪未遂该......


·问下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问下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最近几年,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十分火爆。对于购房人来说,除了关心商品房价格、区位、周围配套及交通情况外,还应该了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