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审查起诉后多久到法院?

审查起诉后多久到法院?
  
  一、审查起诉后多久到法院?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到法院要一个月的时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综上所述,一个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审限最长为:1.5月 1月 1.5月 1月 1.5月=6.5月。但是如果是改变管辖或上报案件,是不是“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又有6.5月的审查期限呢?答案却是否定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所以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退补也最多不超过2次,因此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审限最长为1.5 6.5=8个月。
  
  3、审查起诉阶段的审限,对于我们提高办案效率,防止超期羁押具有重大意义。但在理论上,如果一个基层检察院如果退补两次再上报上级检察院,那么留给上级检察院的审限就只有1.5月,而上报案件一般都是重大、疑难、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需耗费的精力和时间也相对较多。而且,这种案件一般不能采用改变强制措施的变通规定,如果由于审限的原因导致案件不能顺利诉讼,就太遗憾了。
  
  二、证据审查
  
  审查起诉阶段审查判断证据的重点是对证据“三性”的审查
  
  l、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
  
  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无矛盾,即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
  
  3、从案件各种证据的“关联性”来审查:
  
  首先对同一的证据,要审查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当事人就同一事实作过几次陈述、证人在几次询问中就相同的问题提供的证言,应当对他们前后所做的陈述、提供的证言联系起来进行分析研究,看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有矛盾,就不能轻易采信,而应查明矛盾出现的原因。
  
  其次,对案件中不同类证据的审查,也要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审查各个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是否一致、协调,它们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就具体案件来说,要注意分析同案犯口供之间、不同证人的证言之间、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和被害人的陈述之间有无矛盾。不但如此,还要分析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与案件内的物证、书证、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之间有无矛盾,物证、书证与勘验检查笔录之间有无矛盾等等,以便从中发现问题,进一步查证核实。
  
  再次,对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判断,还应当把案内所有的证据与案件事实联系起来。只有当证据审查到证据与证据之间,而且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都相互一致,才能就案件事实作出是否起诉、不起诉的结论性意见。
  
  最后还应注意,证据是否充分,是进行综合审查判断时必须予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定案的,必须要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审查起诉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的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对于犯罪事实严重的案件,可能涉及到相关证据的处理和认定存在难度,所以需要延长一定的时间,但只要在犯罪事实认定明确且犯罪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判决定罪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最新
      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我国又取消了一批犯罪的死刑规定,其中就包括了集资诈骗犯罪。那现如今,要是行为人触犯了集资诈骗罪的话,具体法律中是如何对集......


·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


·申请法律援助的材料包括哪些?
      申请法律援助的材料包括哪些?农民工讨薪的时候,可以选择合法的手段,如劳动仲裁和民事诉讼等。一些农民工因为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律师费用,这时不......


·2023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浙江
      在判断是否构成盗窃罪的时候,除了要有具体的盗窃行为外,同时还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对于大多数盗窃行为而言如果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话,那......


·假离婚买房攻略是什么?
      现在有很多城市都执行了限购政策,这让很多家庭无法购买二套房。可是不少人仍然通过各种途径想方设法买房子,其中通过假离婚的挺多的。双方办好离婚手......


·受贿监视居住后进看守所的情况是什么
      一、受贿监视居住后进看守所的情况是什么可能在监视过程中犯有新罪,或者发现新罪的情况。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


·残疾人可以立遗嘱吗,残疾人是否可以立遗嘱
      多数情况下,我们看到立遗嘱的人都是一些老年人或者身患重病的人,因此也有人在问了,残疾人可以立遗嘱吗?如果可以的话,那么此时他们又该如何来订立......


·合同到期怎么续签,有哪些注意事项
      合同到期怎么续签,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


·一、自书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一、自书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


·如果想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诉讼离婚在当今社会是非常常见的,很多夫妻要是不能协议离婚时,都会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流程......


·偷税漏税出纳没有参与怎么处罚
      偷税漏税出纳没有参与怎么处罚公司偷税漏税行为属于是公司行为,税务机关查实以后,会给公司开具催缴通知书和罚单,由公司接受行政处罚。公司交不上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