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领导组织传销一般关多久?

领导组织传销一般关多久?涉嫌传销被拘留,如果是治安拘留最长是15天就时间可以放出来。如果是刑事拘留,涉嫌犯罪,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然后还要法院审判。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工商部门对传销活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停止相关活动;(二)向涉嫌传销的组织者、经营者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三)进入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和培训、集会等活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五)查封、扣押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六)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七)查询涉嫌传销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的账户及与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八)对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或者口头报告并经批准。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当场采取前款规定措施的,应当在事后立即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综上所述,现在一些地区传销活动比较产猖獗,对受害人家庭伤害很大。对于组织领导传销的,公安机关先将其关押,治安拘留在15日以下,并罚款。如果是刑事立案,对于传销分子会刑事拘留,原则上是1个月,需要批捕的,公安机关会去向检察院申请批捕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遗弃婴儿到医院是否构成遗弃罪?
      我国每年发生大量的遗弃婴儿的事情,其中有些父母将婴儿遗弃到医院,不管其死活。对于这样的行为,人民群众是给予强烈谴责的。并且,如果情节严重,当......


·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有什么不同
      刑事犯罪根据主观心态的不同,可以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其中法律中明确规定了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处罚原则不同,其中过失犯罪的处罚要轻与故意犯......


·司法鉴定是需要公证吗
      司法鉴定是为了鉴定不明结果或者结果难以判断的对象,确保有个法律认可的结果,司法鉴定得到的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通常情况下法院也会积极的采纳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满足什么条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满足什么条件?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其实也就是撤销具体的行政行为,此时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行政行为违法;2、行政行为明显......


·入职准备
      入职准备:所需资料、体检以及其他须知;3、通知人事助理新员工报到日期,人事助理准备好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所需表单并负责依据《新员工入职通知单》......


·离婚撤诉后多久能起诉
      离婚撤诉后多久能起诉一、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


·刑事案件追诉期起算点该怎么确定
      刑事案件追诉期起算点该怎么确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


·吸毒打架行政拘留12天是否会有案底?
      吸毒打架行政拘留12天是否会有案底?吸毒对人们身体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国家对于吸毒行为做出了严厉的禁止。您都知道的是吸毒行为......


·违停黄单和白单的区别是什么
      违停黄单和白单的区别是什么违章停车的黄单和白单的区别有以下三个:1、执法者不一样:黄单是主次干道,交警贴的;白单是背街小巷,城管贴的。2、处罚力......


·线型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尤其是从事危险行业的劳动者在工作时受伤并被鉴定为工伤的,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工伤的劳动者或工伤的劳动者亲属有获得工伤补偿的权利。不同级......


·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我国法律为公民们制定了各种各样的民事权利,这些民事权利如果受到侵犯,公民可以通过法律的武器来维权。每位公民都享有肖像权,随着我国公民法律意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