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报误工费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交通事故报误工费要提供什么材料?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 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提交纠纷提起的诉讼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不管是报误工费,还是报医疗费的,不同的民事赔偿项目就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就像是误工费,误工费赔偿方面的材料需要受害者自己提供,但是受害者千万不能为了多要一些误工费,就去制造一些虚假的证明材料,讹诈民事赔偿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现在大多数小区,都要交物业费,因为业主缴纳物业费,物业才会提
      现在大多数小区,都要交物业费,因为业主缴纳物业费,物业才会提供相关的服务。但是在社会中有的物业对不交物业费住户施行断电、断水的行为来迫使各位......


·在我国如何找回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如何找回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对于我们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在法律上的确认。土地使用证对于我们有重要的作用。在进行土地流转过程中至关重要......


·如果双方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现在人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很多人在婚姻中关系失和的话就会选择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不管是哪种离婚,......


·绍兴市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是什么?
      绍兴市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是什么?(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款应该打给谁?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款应该打给谁?交通事故调解成功,保险公司赔偿的钱可以打在受害人的账户上也可以打到法院的账户上,由法院转交,还可以由被保险人......


·分公司能是合同的主体吗
      分公司是否可以成为合同主体需要确定分公司是否具有营业执照的,如果分公司具有营业执照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如果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也是不可以......


·代通知金包含加班费吗?
      代通知金包含加班费吗?代通知金计算包含津贴、不包括加班费的,《实施条例》规定“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


·青少年吸毒法律如何处罚?
      青少年吸毒法律如何处罚?一、青少年吸毒法律如何处罚?青少年吸毒法律给与的惩罚是: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


·开除职工有经济补偿金吗?
      开除职工有经济补偿金吗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解......


·董事会职责和权限是怎样的
      董事会职责和权限是怎样的一、董事会相关概念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股东大会负责,实行集体领导,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和领导管理、经营决策机......


·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去公司的五险一金是什么?
      大学生毕业以后都会投入到找工作的大军中,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您普遍会从人力资源主管口中听到一个词——五险一金。这关系着大学生就业后的福利待遇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