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于车祸骨折有误工费吗?

对于车祸骨折有误工费吗?是有误工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受害人工资收入高于3500元并且能提供工资纳税的凭证的,可以按照纳税的工资总额计算误工费。如果工资低于3500或者是虽高于3500,但是没有纳税的,一般可以争取按照3500元一个月的标准进行赔偿。二、交通事故退休人员可以要求误工费吗我国《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公民应理解为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自然人;误工中的工应理解为社会劳动,包括在职人员的正常工作和退休人员退休后的有偿劳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应视为耽误一切劳动或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包括耽误退休人员所从事的正常有偿劳动而减少的收入。因此,退休人员受伤后造成退休费用之外的其他劳动收入减少,属于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负赔偿义务的责任者应比照行业人员的收入标准予以赔偿。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四、交通事故认定书多久下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综合上面所说的,车祸就是发生了交通事故这种行为只要造成受害者不能工作,当事人就可以申请相关的误工费,对于这种费用的申请一般也是有限制条件的,必须要有合法的收入才能进行办理,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咨询清楚,确保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关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随着现代生活的节奏越来越快,人们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也越来越快。在婚姻问题中,离婚率已经高居不下。现代社会,离婚不仅仅是办理离婚证这么简单的事......


·债券回售的类型有哪些?哪个公司债券回售?
      债券回售的类型有哪些?哪个公司债券回售?债券回售的公司债券有很多,例如苏宁集团发行的13苏宁债、海南海航集团发行的13海岛债、大北农科技集团发行......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多少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


·2023合同成立有哪些要素
      合同成立有哪些要素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


·小公司构成偷税漏税抓谁?
      小公司构成偷税漏税抓谁?一般的偷税漏税公司法人代表会受到处罚,财务不会受到处罚,如果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


·经济纠纷会坐牢吗
      经济纠纷会坐牢吗在现如今的社会钱财显得越来越重要,以至于经济纠纷的案件越来越多,经济纠纷案件是很难处理的一类案件,其中的法律知识比较复杂,......


·公司倒闭社保怎么办?工资怎么处理?
      公司倒闭社保怎么办?工资怎么处理?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会由于经营策略或资金等原因而导致公司经营不下去面临倒闭。作为即将倒闭公司的员工,相......


·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就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很多人就问我们,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交......


·一、买卖不破租赁律师依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律师依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


·民事诉讼法协议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协议管辖的规定一、民事诉讼法协议管辖规定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是多久我国法律为了督促公民及时行使权利,降低法院的搜集证据的难度,特别对诉讼时效做出了规定,当劳动纠纷发生后,如果劳动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