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性辞退有哪些情形?
25.nj64.com 顾小东律师
预告性辞退有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据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2条的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这里的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根据其工龄等条件,依法可以享受的停工医疗并发给病假工资的期间,而不是劳动者病伤治愈实际需要的医疗期。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有权在医疗期内进行治疗和休息,不从事劳动。但在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就有义务进行劳动。如果劳动者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调动岗位,选择他力所能及的岗位工作。如果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重新安排的工作也无法完成,说明劳动者履行合同不能,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以便劳动者在心理上和时间上为重新就业做准备。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里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劳动者没有具备从事某项工作的能力,不能完成某一岗位的工作任务,这时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也可以把其调换到能够胜任的工作岗位上,这是用人单位负有的协助劳动者适应岗位的义务。如果单位尽了这些义务,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工作,说明劳动者不具备在该单位的职业能力,单位可以在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前提下,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要特别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或提高工作强度,借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是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中的体现。这里的“客观情况”是指履行原劳动合同所必要的客观条件,因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自然条件、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必要履行的情况。发生上述情况时,为了使劳动合同能够得到继续履行,必须根据变化后的客观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进行变更的协商,直到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就没有存续的必要,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只有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劳动者的非过失性原因而解除合同的,还应当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二、预告辞退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增加了预告辞退和经济性裁员的限制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如在在劳动争议处理期间的。单位在预告性辞退的时候,要么提前30日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要么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作为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补偿,这一般称之为代通知金。因而,在预告性辞退的情况下,并不一定要支付代通知金。主要还是看单位是否有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没有履行的话可以要求支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
More>>
·监狱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监狱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具有监外临时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判决。人民法院决定暂停监狱外处决的,应当对监狱外的执行作出决定,......
·一、员工工资拖欠不良后果是什么?
一、员工工资拖欠不良后果是什么1、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最新遗产分配份额该怎么确定
在对遗产进行分配的时候,需要看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那么此时就会按照其中的内容分配遗产,否则就只好根据法定方式......
·异地起诉离婚费用多少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异地起诉离婚费用多少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
·做假烟非法经营罪判多久,如何处罚非法经营犯罪
行为人要想买卖烟草的,也是要先取得资格证的,否则的话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即使在买卖假烟的情形,达到了立案标准的,也是要构成非法经营罪。那么您......
·子女抚育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子女抚育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
·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顺序是怎样的
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顺序是怎样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遗赠扶养协议与其他的继承方式相比具有双方义务的属性,继承人在取......
·非法集资退还办法是什么?
对于非法集资的钱财,更多人关心的是自己的钱财应该要怎么办?是否能够和通过合法的途径要回来,所以今天我们来共同讨论一下,对于非法集资退还的办法......
·项目撤资协议是必须要签订的吗?
一、项目撤资协议是必须要签订的吗?项目撤资协议是必须要签订的,如果仅仅是做口头上的约定很有可能会产生法律纠纷。项目撤资又可称作“移转型民营......
·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机构都有哪些?
我们常说的司法鉴定也可以由个人发起,个人有权利针对异议事件,根据自身的要求向相关机构提请司法鉴定,如果事件的另一方对此鉴定结果不满意或者有异......
·销售公司克扣员工提成怎么办?
提成应该算做工资的一部分,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可以拿着工资发放凭证先向仲裁委员会机关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