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解除合同双倍工资的情形

解除合同双倍工资的情形 一、解除合同双倍工资的情形
  1、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
  2、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3、无故克扣拖欠工资,除应尽快支付工资外,额外赔偿25%的赔偿金。
   二、合同解除的类型
  合同的解除,是指已成立生效的合同因发生法定的或当事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使合同关系终止。
  合同的解除有三种类型:
  (1)双方协议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单方约定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3)单方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共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规定的其了情形。因不可抗力产生的法定解除 ,发生不可抗力一主与非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均享有。因预期违约、根本违约、迟迮履行、其他情形下 定解除权,仅由非违约方单方享有。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能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解除权人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到对方是 。合同的解除权是典型的形成权,解除权人只要将解除和意思表示通知对方,即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不以对方同意为生效要件。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关于解除合同双倍工资的情形,如果您遇到这些情形时一定要提出赔偿,减少解除合同带来的损失。此外我们还为您介绍了合同解除的三种类型,在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采取一定补救措施,减少损失。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投诉律师的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期限是多久
      投诉律师的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期限是多久?一、律师行政处罚是什么1、内容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税类: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一)、税类: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二)、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


·从严格意义上讲,首次购房并不等于首套房。首次购房标准
      从严格意义上讲,首次购房并不等于首套房。首次购房标准相对首套房更为严格,要求此前既没买过房也没贷过款,在实际操作中,个别银行出现对首次和首套......


·两个人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最近网上有个消息引起了您的关注,说有对男女因性格不合而分居,其中男的已经在别的城市跟另一个女的结婚,但之前的夫妻关系仍未解除。这不禁就令很多......


·哪些属于家庭装修纠纷
      哪些属于家庭装修纠纷1、纯粹的质量纠纷:家装质量出现问题,作为合同的甲方——业主提出异议,要求对方解决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曾有这样一件事情......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变更的规定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变更的规定是什么?如今在法治社会中,任何公司法律规定都需要有法人,而法人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公司相关责任。因此法人对于公司来......


·网络诈骗维权的方法是什么
      网络诈骗维权的方法是什么?网络诈骗维权的方法是到案发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无效婚姻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
      现实中,导致男女间婚姻无效的情况其实也比较多,而针对不同情况下的无效婚姻,此时需要人民法院作出了宣告之后才能实际确定。对于无效的婚姻也需要当......


·一、二手房买卖有什么流程?
      一、二手房买卖有什么流程?二手房买卖流程有:1、签订买卖合同;2、准备首付款,冻结;3、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4、向银行申请贷款,等......


·分公司不得自主对外签定合同吗
      分公司不得自主对外签定合同吗?分公司可以自主对外签定合同,但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的授权。《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


·发生医疗事故怎样打医疗事故官司
      发生医疗事故怎样打医疗事故官司第一、如果涉嫌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话是必须先经过医疗事故鉴定,由卫生局组织协调后才交由警方处理的。但是如果单纯的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