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未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补偿吗

未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补偿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不需要补偿员工的情形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是以下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 1个月工资的补偿):(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综上所述,即使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仍然需要对劳动者做出赔偿,而一般经济补偿金会按照工作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半年以下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仍然补偿一个月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违章出事故 交强险赔偿么?
      违章出事故交强险赔偿么?违章出事故交强险赔偿么?1、违章导致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能赔偿的。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


·未成年犯罪的年龄该怎么计算
      未成年人在我国一般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对这部分人,相关法律在各方各面都是作出了保护的,要是未成年犯罪的话,则根据实际的年龄不同,具体的处理也......


·承诺书复印件可以做证据吗
      原则上复印件是不能单独作为证据的,法院对此只是考虑使用,一般来说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除非双方都认可,没有异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


·一、子女共同赡养共不共同享有继承权?
      一、子女共同赡养共不共同享有继承权?共同赡养老人的子女一般应当共同拥有继承权,如果老人遗嘱明确不共同拥有继承权,应当按照遗嘱执行,根据《民法典......


·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中的银行税单与申报数据不付能退吗
      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中的银行税单与申报数据不付能退吗?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中的银行税单与申报数据不付是不能退税的,需要核对清楚才行,存在以下情形的......


·俗话说家和往事兴
      俗话说家和往事兴,美满的夫妻生活是我们必不可少的生活调剂品。有时候夫妻感情破裂后,其中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另一方却并不想离婚,这时就可以通过诉......


·一、去法院诉讼离婚的条件?
      一、去法院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怎么处罚?一、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怎么处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


·加盟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加盟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一、如何约定违约金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在约......


·帮人组装加工进口芯片会构成走私吗
      看具体情况来判断:其一、对进口产品进行加工,如果对于包税走私进口的情况知情、并事先进行通谋,则构成为走私犯罪的共犯。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


·聚众斗殴可以取保候审吗?
      聚众斗殴可以取保候审吗?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但这个措施却是对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一般在诉讼过程中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了,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