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国外结婚国内再婚算重婚吗?

在国外结婚国内再婚算重婚吗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二、婚姻认定按照《民法典》(2021.1.1生效)上的定义,事实婚姻是指男女违反结婚程序而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他们是夫妻的。也就是说,事实婚姻的成立有三个构成要件:一是以夫妻名义;二是公开同居生活;三是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于第一个要件,双方须以夫妻相称,这一点可以根据同居双方的供述认定。但是,由于大多数当事人在事发后都拒绝承认这一点,所以只能间接地来证明。如双方居住的地方有无表征其是夫妻的证据,包括房内有无“喜”字、有无双方喜庆的请柬、有无夫妻共同生活必需的用品;双方对外是否以夫妻相称、对外人称其为夫妻是否加以阻止或纠正。对于第二个要件“公开同居生活”,首先,这种同居必须是公开的,即双方对此是毫不掩饰的,双方的事实婚姻关系须有形式上的完整性,即具有对外的公示性,若是秘密的,则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最多只能认定是通奸,而通奸在法律上是不被认为重婚的。关于“同居生活”,则包含了更多的内容,因为正是由于双方所构成的是一种“婚姻关系”,所以这种同居必须是和夫妻的共同生活具有完全的同一性或者适格性,包含夫妻生活的实质内容:(1)双方须有同居生活的事实,而且这种同居须是长期的、稳定的,若是短暂的、随时可以结束这种关系的同居,则不能认为是事实婚姻;(2)双方须有夫妻关系的实质内容,如双方相互间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具有共同的财产,双方相互扶助,相互扶养,具有稳定的两性关系,具有共同的经济生活,具有共同的社会生活等等。可以说,上述内容是认定“事实婚姻”的实质性要件。《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重婚的行为,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是构成重婚罪的。另外,对于重婚罪的认定,是属于不亲告罪的类型,即必须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才可以受理相关犯罪案件,但如果受害人不能亲告的也可以由亲属代为告诉处理。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管理规定有哪些?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管理规定有哪些?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我国的土地类型主要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通俗点说就是城镇土地与农村土地;由于两者的......


·赠与合同的效力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财物关给他人,转移财物所有权的单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因此,由此而产生的法律效力只对赠与人具有以下的约束力:一、......


·合伙企业解散后的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合伙企业解散后的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一、合伙企业解散后的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1、合伙企业所......


·没有借条一万元不还怎么起诉
      没有借条一万元不还怎么起诉一、没有借条一万元不还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


·新婚姻法婚前股票增值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新婚姻法婚前股票增值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一千零六十三......


·超市员工偷东西可以辞退吗?
      超市员工偷东西可以辞退吗?员工有偷窃行为,单位应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单位同时可以此辞退员工,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玩忽职守责任如何划分?
      玩忽职守责任如何划分?司法实践表明,玩忽职守案件一般比较复杂,危害后果往往不是由一个人的行为造成的,有时关联到几个甚至更多的人,牵涉到几个方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财产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很多夫妻在结婚之后因为一点琐事经常吵架,有的时候甚至是会威胁对方离婚,经常讲离婚挂在嘴边。在普通老百姓眼里,离婚似乎并没有那......


·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技巧
      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经历一些官司,同时也可能经历到遗产继承官司,打遗产继承官司有很多的法律知识需要我们来了解,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打......


·工伤认定时效的中断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认定时效的中断是如何规定的?没有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七条第二款所说的除斥期间1年是指提出的时间,而根据第十八条第三款“工伤认定申请......


·车险肇事者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车险肇事者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付?1、交通肇事逃逸的商业险不赔,交强险赔,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