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诉法规定监视居住在那执行

一般监视居住在那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指定的居所绝对不得是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二、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刑事诉讼法》第57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所谓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所谓指定的居所是指办案机关在其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其中并不包括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公、检、法机关传讯时,必须及时到案,接受讯问,以保证其目的的实现。(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根据公安部《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2)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4)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动的;(5)实施其他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监视居住之后,不少人认为之后是不是就可以不判刑了。其实监视居住仅仅是我国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只要满足了条件,那么申请之后经过审批就可以适用,这与之后是否会对嫌疑人、被告人判刑处罚,其实并不存在很直接的关系。所以,即使之前有被适用监视居住,之后也有被判刑处罚的可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我国出口企业税负率怎么算?
      在我国出口企业税负率怎么算?目前对于出口型生产企业税负率的计算方法分二种情况:(1)期初进项留抵数中有以前年度出口但末申报退税的进项留抵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主要是针对一些所有需要赔偿的事务作出的一个指导性和标准化的法律文件,里面涵盖许多的赔偿范围,和赔偿形式以及赔偿标......


·绑架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犯绑架罪怎样判刑
      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伤甚至惨遭杀害;还有的将被害人危害后再勒索财,对社会危害极大。为了有力惩治这种犯罪,刑法规定了绑架罪。根据刑......


·法院委托的伤残司法鉴定能推翻吗
      在平时工作中,劳动者因工受伤的事情常有发生,应当在第一时间进行到当地卫生部门进行治疗的同时也进行相关的伤残鉴定手续。那么,您知道法院委托的伤......


·办理股份转让整个流程需要多久
      办理股份转让整个流程需要多久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须在发生变动之日30日内完成变更,只要申报变更的备案资料齐全,符合工商局要求,当日......


·欠钱不还法院己结案该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人不见怎么办?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去派出所报案警察是不会受理的,如果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务人,如果找不到人......


·哪些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哪些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哪些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工会解除劳动合同意见的重要性
      工会解除劳动合同意见的重要性1、工会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群众组织根据工会法第二条的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


·醉驾判拘役的天数是多少天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驾判拘役的天数是多少天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


·赌博被罚款会留案底吗
      不会,赌博被罚款是属于治安处罚的范畴。案底指的是犯罪记录,被法院判处有罪的才会有犯罪记录,而治安处罚是属于行政处罚,并不是刑事处罚,所以是没......


·法定继承中继承权丧失的情形?
      法定继承中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一、法定继承中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