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打官司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

打官司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日常生活中,当你与他人产生纠纷或争议时,解决问题的方式通常是由双方协商或由第三人调解。但如果一件民事纠纷私下协商难以解决,选择去法院打官司往往就成了必然。可打官司的流程是什么?打官司的费用是多少?这两个问题是我们首先要了解的。我们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打官司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这个问题。一、打官司的流程在准备打民事官司之前,如果你不准备聘请律师或其它人为你诉讼代理,那么你需要自己先对案件的诉讼风险进行评测,如是否在诉讼时效范围内、证据是否合法充分、对方是否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是否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如果你认为都无问题,那么就开始你的打官司之旅程,过程简要如下:1、你首先需要确认被告是谁(就是你要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或单位),如果是个人,那么你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个人无法办理,律师可以打印),如果是单位,那么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2、其次你要写民事诉讼状,说明事实与理由,以及你要对方赔偿损失的依据,当然,你需要提供书面证据(口头录音/录像),如果你认为有的证据你无法取到,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让法院替你取证,虽然可能性很小;3、准备就绪后,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如果受理了会给你交费通知书,你再持交费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用;缴纳费用后,算是你的案件已经正式受理了,法院会安排日期,并给你传票,上面写明开庭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审判员;4、到了开庭时间,你应准时到庭,迟到会给法官留下形象不佳的印象,有时侯会认为你主动放弃诉讼,会作为撤诉来处理。法官的书记员会核实双方的身份,然后进入庭审阶段;5、开庭审理阶段:法官会先问你要不要法官回避
  ,如果你确认法官与被告是亲戚或者其它亲密关系,那么你就说要回避,否则你就说不需要。然后宣布正式审判,会让原告先读诉讼状,读完后提交相应的证据,再让被告反驳,然后进入对证据的质证阶段(庭审调查),这个时候,你一定要对所有对方的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
  /合法性进行仔细的质辩,否则就会对你不利.证据质辩完后,就进行双方的辩论阶段,一般法官会让双方各有两次辩论机会,但如时间拖长就可能只有一次。辩论结束,法官通常会问双方要不要调解。如果双方都说可以,那么法官会先分别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法官就会宣布,现在休庭,择日宣判。过段时间,法官的书记员就会通知你去拿判决书。6、在法官最后判决之前,可以申请撤诉。如果你认为案件可能对你不利,或者说同个诉讼标的你还有其它诉讼方式,或者说你不准备起诉对方了,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提交民事诉讼撤诉申请书。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允许你撤诉,然后给你一个裁决书,你可持裁决书向审判法官申请退还一半的诉讼费用。7、拿到判决书后,如果你认为判决不公平,那么你就要在拿到判决书之日起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那么你就要写上诉状,然后提交给审判法官,由他连同你的一审资料提交给二审法院.你要记住的是你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缴纳上诉费,该上诉费用与缴纳时间与方式在判决书上末尾有写明,法院不会再通知或提示。如果错过你就无法上诉。8、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你不上诉,对方也不上诉,但对方又不愿意爽快赔偿损失给你,你就需要向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于是又进入一个复杂的执行流程。二、打官司的费用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两个方面:1、案件受理费即为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包括: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2、其他诉讼费用是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当收取的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聘请律师,还要按规定或自行协商律师代理费及通讯、交通等费用,以及复制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所需要的合理费用。根据上文对打官司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介绍,可以清楚的知道,打官司是一个很专业且复杂的过程。许多当事人选择自己来打官司,这样做不是不可以,只是作为非专业人士肯定是很难全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那么当事人最好在打官司的时候请一个律师来帮助自己。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由于工程的大量实施,工程事故问题较为严峻。所以,需要在工程事故发生前通过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杜绝事故的......


·外地车在年检的时候必须会本地吗
      外地车在年检的时候必须会当地吗?不是,外地车可以在本地年检。《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第十三条:推行跨省......


·专利权内容包括什么方面
      专利权内容包括什么方面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标的指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标的指什么例如: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要求被告偿还1000元借款的诉讼。在这一诉讼中,原、被告之间发生纠纷的1000元借款的借贷关......


·饭店使用童工如何处罚?
      饭店使用童工如何处罚?非法雇佣童工的,按照(使用童工处罚标准规定)的规定给予处罚,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使用......


·在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在法院起诉离婚对应的就是诉讼方式离婚,而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的则属于协议离婚,这二者都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对于离婚夫妻而言,此时就需......


·酒后寻衅滋事反被打伤会怎样处理?
      酒后寻衅滋事反被打伤会怎样处理?一、酒后寻衅滋事反被打伤会怎样处理1、对方属于寻衅滋事,应当是违反治安管理范畴。如经由公安机关处理,是不可......


·民事诉讼费用败诉由谁承担
      民事诉讼费用败诉由谁承担随着法律的规定越来越涉及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在生活就会出现许多的诉讼案件,其中作为常见的就是民事诉讼了。在民事诉讼中......


·买商品房交钥匙就是交房吗
      买商品房交钥匙就是交房吗一、买商品房交钥匙就是交房吗房子到底什么时候算是交付使用,这是牵扯到房产买卖双方实际利益的重要问题,常常引发“房屋......


·一、家族信托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一、家族信托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家族信托与遗嘱的区别是财产处置方式,两者的性质也不同。相对于传统的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家族信托的优势是比较明显......


·地方省市有哪些立法权限?
      地方省市有哪些立法权限?一、立法权限是如何划分的?我国是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大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发展很不平衡。因此,国家立法权的划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