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专利权法律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专利权法律保护范围是怎样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是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外观设计的照片或图片。我国专利法第56条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作了原则性规定:一是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二是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以表示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说明书 及其附图内容可以用于解释其权利要求。不能把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的内容,而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已记载的特征列入保护范围。二、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在我国,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保护期限有所不同。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虽然专利法第42条规定的专利权期限是自申请日起计算,但这只是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点,并不表示专利权从申请日就开始有效了。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由于专利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的审查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因此从申请日到专利局对专利申请作出授权公告需要一定时间,这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10年。关于专利保护,其实这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毕竟不同领域中专利保护方式也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申请专利的过程是很繁琐的,同时也是很漫长的。因此,我国《专利法》中就规定了,对专利的保护从申请之日开始计算。不过一般专利权都是从授权公告之日开始生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怎么算人身损害纠纷中,可能会出现一方为了少赔就难免会拖延赔偿时间,有时候拖到受害人都无法向法院起诉,因为过了诉讼时效。......


·汽车撞死人赔偿多少
      汽车撞死人赔偿多少汽车撞死人的属于交通事故,此时需要对死者的家属做出赔偿。然而,要想计算这个赔偿数额,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毕竟每个交通事故的......


·和公司打官司需要哪些材料
      和公司打官司需要哪些材料现在很多公司对于员工进行压榨等行为越来越严重,我们员工要懂得保护自己的权益,当我们和公司打官司时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海关多长时间作出行政处罚?
      海关多长时间作出行政处罚?海关一般在立案之日起的9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案件复杂的可以延长30日,根据《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适用一般程......


·刑事案件被批捕后取保可以吗?
      一、刑事案件被批捕后取保可以吗?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是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


·非法集资,利息算金额吗?
      一、非法集资,利息算金额吗?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拒不退交非法集资利息,司法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收缴,如果没有妨碍司法机关工作执行收缴的话......


·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界限是怎样的
      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界限是怎样的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对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任何单位......


·物权法的司法解释?
      物权法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审理物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一般什么样的合同是有效的?
      在我国规定合同要生效且有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首先,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这个问题我们在前面已经谈过。在我国有缔约能力的人分......


·怎么追讨企业应收帐款?账款得不到及时回收怎么办
      怎么追讨企业应收帐款?账款得不到及时回收怎么办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之间在经济往来交易的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应收账款。在出现应收账款时,......


·房屋拆迁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拆迁注意事项有哪些很多地方,因为政府规划和地区发展,会对当地居民的住房进行征收并做相应补偿。那么,居民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时,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