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债务有一方死亡了怎么还

夫妻债务有一方死亡了怎么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明确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条明确规定了对一方死亡后,共同债务应由生存一方清偿。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债由谁来还,通常人们会认为应该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来偿还,其实这都不对,法律是不支持父债子还或者子债父还的。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如何处理,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应当有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那就可以在其个人财产中划拨清偿。通常来说,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二、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承担《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这一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是:1)、共同偿还的原则2)、协议偿还的原则3)、判决偿还的原则严格来说,人死亡之后不会直接导致债务消灭,因为其可能还留有遗产,那么就可以先用其遗产来对合法债务作出清偿,避免损害到债权人利益。而要是一方死亡之后,留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可以由另一方来清偿。而作为债权人,此时就应该积极的追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哪些情况下应支付加班费给劳动者
      实践中,并不是在劳动者加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必须要支付加班费。其中还需要区分一下不同的情况才行,那具体在哪些情况下应支付加班费给劳动者呢?相......


·一、江苏醉驾最新规定标准是什么?
      一、江苏醉驾最新规定标准是什么?2018年江苏醉驾最新规定标准具体如下: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


·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为结婚而购置房产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夫妻房产都属于夫妻共有房产,还包括了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的情况。那么,在对夫妻房产进行......


·融资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融资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融资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


·什么是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什么是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1、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定义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


·走私香烟37天后被取保候审就没事了吗?
      不是的,走私香烟被刑事拘留37天后复取保候审,案件还没有结束,还要接受法院的审判。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


·私募基金能投海外项目吗
      私募基金能投海外项目吗?境内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境外非金融企业,执行商务部2009年第5号令《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如果境内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境外金融企业......


·车主违章停车被撞谁的责任?
      车主违章停车被撞谁的责任?现在城市里面车辆越来越多,一些车主出行的时候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停车位,就发生了违章停车。在这种情况下,违章停车会影响......


·银行建筑工程施工规范中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银行建筑工程施工规范中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银行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随着科研、设计、施工、管理实践中客观情况的变化,国家工程......


·撤销股权转让协议的前提有哪些
      撤销股权转让协议的前提有哪些一、撤销股权转让协议人前提撤销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只有有合同法54条情形之一的,才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法》......


·河南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河南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对于诈骗犯罪,我们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