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安徽合肥违章停车罚款多少钱

安徽合肥违章停车罚款多少钱
  
  违章停车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令禁止的行为,也是交通事故发生的隐患,因此治理违章停车就变得尤为重要了,对于违章停车的行为进行处罚也是为了警示机动车驾驶人,那么在安徽合肥违章停车罚款多少钱呢?我们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整理。
  
  
  一、合肥违章停车处罚标准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3、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二、合肥违章停车罚款缴纳流程
  
  1、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1)违章停车处罚情况
  
  一般被贴条了,即违章停车通知单,这种情况会罚款100,不扣分的。
  
  2)接受处理
  
  拿着违章停车告知单后,需要去交通处理大队或者中队进行接受处理,去就近的交通处理中心都可以办理。
  
  3)注意携带证件
  
  接受处理时,要带着驾驶证、车辆行驶证,比较重要的一点是要本人亲自去办理,用本人的驾驶证才行,要不就白跑一趟了。
  
  4)开出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违章停车的处罚是罚款100,处罚决定书出来了,我们就可以拿着这些单据去缴纳罚款了,注意不要丢失了,否则补办就很麻烦了。
  
  5)缴纳时限
  
  交警给车辆贴违章停车告知书后,处理违章没有时限,但是一旦开出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就要在15个工作日内交上罚款,否则会有百分之3的滞纳金的。
  
  6)缴纳罚款地方
  
  一般来说,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大型国有银行都能缴纳罚款的。
  
  三、合肥禁止停放机动车停车路段
  
  违章停车是城市交通的顽症之一。交管部门提示,机动车在道路上只能在停车泊位内停放,其他地点禁止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停放车辆时,按顺行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在道路上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应当按照顺行方向临时停车,车身右侧紧靠道合肥缘,不得超过30厘米,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交叉路口50米以内的路段,以及公共汽车站30米以内的路段等地方,不得临时停车。
  
  综上所述,对于违章停放的机动车处罚并不是特别严重,处罚更多的是警示作用,处罚是为了机动车驾驶人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安徽合肥违章停车罚款多少钱这个问题在上面的叙述中已经说明了。违章停车是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后果,一旦因违章停车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就需要专业的交通律师来进行法律指导。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家暴离婚可以多分财产吗
      家暴离婚可以多分财产吗一、家暴离婚可以多分财产吗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一、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


·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啥材料
      不管是打怎样的官司,当事人都必须要提供相应的材料。但不同的案件中,需要提供的材料却是不同的。那么交通事故打官司需要啥材料呢?可能很多人不太清楚......


·经济补偿金算不算加班费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经济补偿金算不算加班费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


·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我国经济的发展使得各种建设项目越来越多,这些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到国家的土地,只有获得土地使用证才能合法......


·公司职工利用职务之便诈骗批捕后如何处理?
      一、公司职工利用职务之便诈骗批捕后如何处理?公司职工利用职务之便诈骗批捕后按照职务侵占罪来进行处理。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不能作为抵押物的物品?
      不能作为抵押物的物品有哪些一、不能作为抵押物的物品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


·(现汇)外贸合同书(一)
      ……市    __年__月__日  俄罗斯莫斯科市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中国哈尔滨市____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  ......


·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
      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


·对于不批捕决定申诉可以吗?
      对于不批捕决定申诉可以吗?一、公安机关不服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


·非法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分割
      非法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分割由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所以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也是不同于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的分割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