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疫情期间房贷还款期限是多久?

疫情期间房贷还款期限是多久?疫情期间房贷还款期限是疫情结束之后,一般可以延长到疫情结束后,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会、外汇局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二、银行在疫情期间可否提前收贷受疫情影响,诸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帮助和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维护社会就业稳定,是疫情防控在经济领域延伸的应有之意。2020年2月5日,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明确要求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因疫情面临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予以展期、续贷、减免预期利息等帮扶,妥善安排还款方案,直到“一级响应”解除为止。故在疫情防控期间,金融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未届满,没有法定和约定的其他理由,金融机构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不予支持;金融机构提前收回贷款或迟延交付贷款的,借款人可以请求金融机构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当代社会,因为疫情等原因所导致的还款方面的压力是可以进行缓解的,这是通过我们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来进行,比如说通过延迟还贷款,当然延迟还贷款,必须要当事人自己携带身份证件或其他的一些材料来证明,提交申请。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贷款抵押担保合同范本
      贷款抵押担保合同范本贷款抵押担保合同编号:立约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见本合同第十六条。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见本合同第十六条......


·在我国借款合同到期多久内起诉担保人
      一、在我国借款合同到期多久内起诉担保人?一般分为2种情况。如果在担保合同中民间借贷担保人约定了担保的期限,那么以约定的期限为准。民间借贷担......


·一、劳动合同按小时算工资怎么算?
      一、劳动合同按小时算工资怎么算?1、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2、小时工资计算方法:......


·一、关于非婚生子女争夺抚养权的内容是什么?
      一、关于非婚生子女争夺抚养权的内容是什么?关于非婚生子女争夺抚养权的内容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


·东莞工伤一次性伤残待遇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东莞工伤一次性伤残待遇的计算依据是什么?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1、一般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


·主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是什么?
      主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是什么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近几年来大量修建很多建筑工程,但是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十分严格,如果有质量隐患的情况会造......


·交通事故后什么时间出认定书
      公安交警部门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需要实际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区分当事人对此次事故需要承担的责任比例,然后才能说进行下一步的处理。那......


·孩子上小学的劳动合同怎么写好?
      现在很多学校对学生的资质审核很严格,有些学校甚至要求家长出具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但是有很多家长不理解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也有很多家长根本......


·保险法律法规有哪些
      保险法律法规有哪些如何实施保险法律法规有哪些如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招摇撞骗3万元额度的定案是多久?
      招摇撞骗3万元额度的定案是多久?一、招摇撞骗3万元额度的定案是多久?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法院判决也需要三四个月的时间。如果流窜作案、团......


·制造假烟的从犯最多判几年
      具体看是否知情,如果不知情,不承担责任,运输假烟要看是否知情,如果知情,且积极参与,并从中获取利益的,可能涉嫌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