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之间好久没在一起算自动离婚?

夫妻之间好久没在一起算自动离婚?婚姻永远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只是分居达两年之久的可以视为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法院可以此为由判决离婚。未办理法律规定的离婚手续,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法律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分居两年可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可以协商,就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如果无法协商,就到法院起诉离婚。1、对于孩子的抚养,法院会判给最有利于孩子生活、成长的一方,如经济收入、家庭环境等方面。2、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需要综合考虑整个案情来判断感情是否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一个因素。二、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8、颁发离婚证。综上所述,现在一些夫妻闹矛盾后分居,不在一起生活,即便是分居时间再长,只要没有通过合法手段办离婚,双方的夫妻关系就一直存在。我国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这个说法,如果想离婚,就尽快的准备材料去办离婚登记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车祸没钱赔偿怎么办
      车祸没钱赔偿怎么办车祸如果有造成人员损害或财产损失的话,在处理的过程中就需要根据实际的损失情况,对受害人作出相应的赔偿。那要是车祸没钱赔偿怎......


·商标转让的费用是多少钱
      商标转让的费用是多少钱商标局要收取的官费是500元,这个是依据法律规定的需缴纳的商标官费。除了必须要缴纳的官费外,如果选择商标代理公司进行办理的......


·要约撤回和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撤回和撤销,这两个词虽然长得有点像,但是二者却又本质上的区别。撤回,很好理解,就是一个东西在还没有生效之前,撤销,可以阻止结果的发生。而撤回......


·制造销售假药犯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处罚标准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


·一、离婚后如何协商变更抚养权?
      一、离婚后如何协商变更抚养权?就算抚养权是经过法院判决所得,想要变更子女抚养权也不要求向法院起诉,父母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子女抚养权。相反的,......


·身份证可以结婚吗?
      身份证可以结婚吗可以,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在江苏省,为了让各个企业都能合法有秩序经营,增强企业的信用,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管理制度来规范。......


·税收行政复议法是怎样的?
      在我国如果行政机关做出了行政处罚,行为人对于行政处罚不服的话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需要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然对于行政......


·1、从民事责任角度分析
      1、从民事责任角度分析(1)对于有效合同的当事人任何一个买受人都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而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房地产开发商......


·民间法律援助的流程是什么?
      民间法律援助的流程是什么?在我国,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法律权益不受侵害,有专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而且这种机构是有两种的,一种是政府设......


·一、代书遗嘱要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代书遗嘱要件是怎么规定的?1、实质要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