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法律规定主动离职有无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主动离职有无补偿?根据法律规定主动离职无补偿的,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在员工递交辞职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向支付补偿金的,但是这三种情况除外。1、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的手段强迫员工进行超过合同约定的劳动的,或者员工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时,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讨要补偿金,如果公司不愿支付补偿,可依法上诉强制赔偿。2、公司以欺瞒等手段致使员工非自愿修改劳动合同或者使员工非自愿离职的,员工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说,公司以不正当手段调离员工的岗位,虽然不是开除员工,但用人单位侵害员工利益,使员工“自行离职”的手段,也是非法的,员工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偿。3、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违反法律的规定,存在严重剥削压榨员工,损害员工权益的条款,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比如说:公司规定迟到扣除当天工资这样的“霸王条款”就是不合理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以标准辞退补偿的2倍向员工支付赔偿。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有几种以下情形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无须支付经济补偿:(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一个整体,对于劳动者需要尽量的完成交付的一系列的工作,可以得到认可并且获得报酬,而且劳动者本人在没有犯罪行为以及重大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必须要遵守合约不能随意辞退人员,经济补偿金是一种约束制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自己的爱车。但随之而来的就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很多人只知道,车祸给我们的身体造成了伤害,可以要求赔偿。但......


·期货诈骗案该怎么辩护?
      期货诈骗案该怎么辩护?期货诈骗案的辩护要点是:主体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主观方面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等。(1)未正常履约不等于诈骗罪,应着重审查......


·行使代位权的效力
      行使代位权的效力主要有: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果直接归属于债务人。如债务人仍怠于受领,债权人可代为受领,但债务人仍有权请求......


·使用演绎作品的名称属于侵权吗?
      使用演绎作品的名称属于侵权吗?属于侵权的;侵权有很多种。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


·无效的商标可以再注册吗?
      无效的商标可以再注册吗?是可以再进行注册的;要看具体情况,一般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商标使用期限已到未进行续展或宽展的而失效的,这种商标别人是可......


·公司法为自己债务抵押担保有哪些
      公司法为自己债务抵押担保有哪些规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主创业,开办公司。公司的运作经营需要合法合理离不开法律,公......


·一、主动离职员工给企业代通知金吗?
      一、主动离职员工给企业代通知金吗?员工在离职的时候,只要自己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打过招呼就不需要向公司赔偿代通知金,员工需要承担的经济补偿有......


·一、交通事故创伤性休克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一、交通事故创伤性休克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鉴定时机,是指伤者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鉴定时机应以事......


·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到多大
      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到多大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


·一、父母财产分割怎么分配?
      一、父母财产分割怎么分配?父母财产分割的分配方式按照遗产继承的方法进行,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人进行顺位继承。继承人分第......


·工厂交期延误违约金要多少 一、工厂交期延误违约金要多少?
      工厂交期延误违约金要多少一、工厂交期延误违约金要多少?工厂交期延误违约金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逾期交货违约金比例一般以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