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仲裁协议与仲裁裁决是一回事吗?

仲裁协议与仲裁裁决是一回事吗?不是一回事。 仲裁协议是双方协商就发生争议由仲裁庭解决的书面文件。仲裁裁决是由仲裁庭作出的,关于争议解决的结果。仲裁协议效力是什么 哪些情况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肯定是在有效了之后,才谈得上法律效力的主要体现。大体上来说,仲裁协议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三方面:1、对当事人的效力,即产生争议之后只能将争议比较仲裁委处理。2、对仲裁机构的效力,仲裁委受理案件的依据是有效的仲裁协议。3、对法院的效力,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没有仲裁协议;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可仲裁事项提交仲裁裁决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是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前提条件。 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仲裁协议做为整个仲裁活动的前提和基本依据,有着如下法律特征:(一)仲裁协议只能由具有利害关系的合同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或其合格的代理人订立。否则,就不可能在有关合同发生争议时约束各方当事人。如果有关当事人在仲裁程序开始时提出证据,证明他不是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当事人,或订立时没有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那么仲裁协议无效,对双方均无法律约束力。(二)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排除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仲裁协议一经签订,就成为仲裁委员会受理合同争议的凭据,同时在申请法院执行时,也以它作为撤销裁决或强制执行的依据。(三)仲裁协议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如果是以仲裁条款的形式写入合同,那就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条款的无效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单独的仲裁协议,则可视为一个独立的合同。仲裁协议与它所指的合同本身,由不同的法律、法规调整,前者是程序性合同,后者是实体性合同,是两个不同的合同。仲裁双方当事人是可以约定的,但是仲裁不具有可诉性,所以如果在仲裁条款中约定了,案件发生纠纷之后既可以由法院解决又可以由仲裁委员会解决的,该条款应当认定为是无效的条款,对于双方当事人都不发生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侵犯肖像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侵犯肖像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侵犯肖像权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


·合同约定免责事由
      合同约定免责事由合同的免责事由主要分为合同约定免责事由和法律规定免责事由两类。在合同签订的时候,我们一般都会约定哪些情况下可以免责。那么合同......


·怎么获取工伤保险待遇
      怎么获取工伤保险待遇一、怎么获取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


·债权转让债权人并没通知债务人的后果是什么?
      债权转让债权人并没通知债务人的后果是什么?一、债权人转让债权后未通知债务人有什么后果?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该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的,则......


·招聘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
      招聘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一、招聘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1、更换账号。个人信息泄漏后,要第一时间换账号。由于现在网络十分发达,信息泄露之后如果不换......


·投标保证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投标保证金计算公式是什么?一、投标保证金计算公式是什么?《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早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


·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死亡赔偿金相关标准是什么?
      国家对于处罚交通肇事罪的相关处罚规定是比较严格,这就能够看出对于这类现象的打击力度,那么如果因为交通肇事,并且附带着民事责任的,赔偿金的标准......


·职工经济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职工经济补偿金要交个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


·监护人应当按照什么原则监护?
      监护人应当按照什么原则监护?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


·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该如何赔偿
      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该如何赔偿法律并没有规定违约金具体数额的标准,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遵循当事人的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


·怎样要回孩子抚养权比较好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都是离婚中一个很难处理的问题,夫妻双方都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的一方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又想要回抚养权。但是怎样要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