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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业注册资本不得认缴?

哪些行业注册资本不得认缴?
  
  一、哪些行业注册资本不得认缴?
  
  以下27个行业不能注册资本认缴制,你的行业不在这下面的话,就可以不用验资!!!
  
  1、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商业银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3、外资银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依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5、信托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6、财务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7、金融租赁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8、汽车金融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9、消费金融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0、货币经纪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1、村镇银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2、贷款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4、农村资金互助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5、证券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6、期货公司
  
  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17、基金管理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18、保险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9、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0、外资保险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21、直销企业
  
  依据:《直销管理条例》
  
  2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依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23、融资性担保公司
  
  依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24、劳务派遣企业
  
  依据:《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25、典当行
  
  依据:《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2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依据:《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27、小额贷款公司
  
  依据:《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
  
  股东出资之后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关于出资人,在公司的设立过程中以及设立成功之后,一共具有两种称呼,在设立过程中的出资人可以称之为发起人,设立成功之后,无论是之前的发起人还是之后的投资人都为公司的股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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