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规定危险犯包括什么

法律规定危险犯包括什么为防止公共危险迅速蔓延,全面地保护合法权益,我国刑法对危险犯作了较多规定,除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规定了危险犯以外,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都属于危险犯的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有的属于具体危险犯,有的属于抽象危险犯。二、危险犯的未遂与既遂的区分关于危险犯的未遂与既遂的区分标准,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一直认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时,就是危险犯的既遂。但是,这种以是否发生危险作为区分危险犯既遂与未遂标准的观点,存在许多问题。一方面,通说混淆了犯罪构成要件与犯罪既遂条件的区别。侵害法益的危险,既是危险犯的处罚根据,也是危险犯的成立要件,即只有当行为具有侵害法益的危险时,才能成立危险犯。不管是将这种危险理解为行为的属性,还是理解为作为结果的危险,它都是成立犯罪的要件,而不是既遂的标志。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只有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时,才可能成立本罪。因此,砸毁汽车玻璃、盗窃备用车轮的行为,由于不具有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而不成立破坏交通工具罪。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就成为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成立条件。但犯罪的既遂与未遂是在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的问题,因此,既遂应是在犯罪构成要件之上附加其他条件而成立的。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就是既遂的观点,必然导致未遂、预备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结论,这显然不能令人接受。在法律上犯罪未遂要比犯罪既遂处罚上要重一些,如果犯罪情节不是很严重的情况下,会免除处罚。如果是未成年并且没有满足十四周岁是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如果是超过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会按照正常的减少一半进行惩罚,主要是教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隐名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存在何种法律关系?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属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股权归属关系与基于股权代持协议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两个层面的法律关系,前者......


·法院对于生产伪劣化肥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生产伪劣化肥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法院对于生产伪劣化肥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犯本条之罪,依其情节分别承担以下刑事责......


·离婚时候彩礼返还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时候彩礼返还的情形有哪些??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在我国的网络诈骗能报警吗?
      在我国的网络诈骗能报警吗?可以报案1、保持冷静、确定损失当遭遇了网络诈骗,我们需要尽量保持冷静,切莫慌张,首先,我们要确定自己的损失,如钱财、......


·最新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


·私募股权投资收益有哪些
      私募股权投资收益有哪些优缺点对于我们目前所知道的投资方式还是比较多的,但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却并不常见,也许有的人根本还没有去了解过,但简单的来......


·犯罪未遂的犯罪所得是否需要归还
      一,犯罪未遂的犯罪所得是否需要归还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


·摩托车肇事逃逸重伤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摩托车肇事逃逸重伤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摩托车肇事逃逸重伤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及刑事方面的责任。1、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


·什么条件不给法律援助?
      什么条件不给法律援助?(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


·抚养费不出可以起诉吗?
      抚养费不出可以起诉吗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拒绝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的,另一方有权向......


·比较合编作品和汇编的区别是什么?
      比较合编作品和汇编的区别是什么?比较合编作品和汇编的区别是看一下是否作者都参与到创作过程当中,前者的话他是作者参与那这种创造性的活动,但是汇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