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疫情期间延长假期有工资吗?

疫情期间延长假期有工资吗?疫情期间延长假期的员工也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合同吗疫情期间不可以解除合同,员工在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疫情期间,由于物流等方面的原因导致员工不能及时上班,因疫情防控的需要,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生活费标准发放给员工,相关生活费的标准应当基于实际的经济发展情况而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咨询了解。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最新要求是什么?
      一、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最新要求是什么?文件要求,当前要重点推进9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审批......


·重庆股权转让评估费用的标准有哪些?
      重庆股权转让评估费用的标准有哪些?一、重庆股权转让评估费用执行标准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资产评估收费管理......


·拖欠工资行政处罚有什么
      拖欠工资行政处罚有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


·农村离婚房子怎么分割?
      随着近几年我国房地产价格的持续走高,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房屋已经成为大多数普通家庭最重要的资产,对于城市夫妻来说,离婚时对夫妻共有房产如何......


·最新退休年龄规定出台涉及到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达到一定年龄以后就可以办理退休的手续,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享受退休生活。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劳动保障体系的调整,退休年龄也在......


·单位克扣工资的责任有哪些
      用人单位应该按照约定,每个月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而不能有克扣的行为。当然,要是合法的扣工资,那么是允许的,不然就要承担法律......


·新公司法对注册地址有哪些
      新公司法对注册地址有哪些规定?近几年,我国私营经济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创业者成立了新公司,经济主体的形式也日益多元化,在新公司注册登记时,要......


·司法机关监视居住最长多久
      司法机关监视居住最长是多久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


·哪些案件可以延长至30日提请批捕?
      一、哪些案件可以延长至30日提请批捕?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


·减少诉讼标的退诉讼费申请是否会被受理
      一、减少诉讼标的退诉讼费申请是否会被受理?减少诉讼标的退诉讼费申请法院一般都会受理的,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减少诉讼请求金额的,法院应依法......


·民事诉讼起诉后可以追加担保吗?
      民事诉讼起诉后可以追加担保吗?一、民事诉讼起诉后可以追加担保吗?到法院起诉债务人的时候,可以追加保证人,要求债务人无法承担债务时,由保证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