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二、因疫情影响,企业如何调整工资?是否可以延迟发放绩效奖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可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调整薪酬。
  
  (1)通过与员工逐一协商,针对延迟复工期间工资问题签署专门的《补充协议》《承诺书》等类似书面文件,明确该期间工资奖金计发的方式、金额,由员工逐一签名确认,公司留存备查。
  
  (2)在企业工资支付周期届满后,就该周期支付情况,与员工签署《结算书》、《确认书》等类似的书面文件,表明员工对工资的构成、项目、金额、扣款等所有事项均确认无误。
  
  (3)通过招开职工大会(采取线上等非接触的形式开会),职工代表会或与工会平等协商讨论后,出台企业关于1月31日至2月9日期间工资奖金计发问题的文件,将文件向员工公示。公示后,作为特殊的规章制度执行。但需确保该规章制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即规章制度的内容合理、合法,制定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实际上疫情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没有什么统一的规定的,因为目前全国的企业并没有全部复工,而且就算没有疫情,很多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都举步维艰,再加上疫情的冲击,对很多中小企业来说可谓雪上加霜,这些企业恐怕只能给职工发放相应的补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方提起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方提起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法......


·合同无效返还财产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无效返还财产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一、合同无效返还财产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新婚姻法关于车子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关于车子是如何规定的?我国现行的《民法典》中并没有专门针对汽车......


·贪污罪判处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缓刑是在附加一定条件下不予以执行刑罚处罚的制度。贪污罪判处缓刑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贪污犯罪的程度不同,其所适用的缓刑标准也不同。将在下文为......


·财产侵权与侵占区别有哪些?
      财产侵权与侵占区别有哪些?财产侵权与侵占这两种情况,在日常生活中时常发生,但是对于财产侵权与侵占区别,相信您都不甚了解,甚至可以说是很模糊......


·婚姻当事人的重婚是自诉吗
      婚姻当事人的重婚是自诉吗重婚罪是自诉案件,也可转为公诉案件。配偶既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也可以直接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司法鉴定什么时候可以鉴定?
      在我们的现,在许多案件需要司法鉴定来辅助案件,查明事实的真相,因此当事人需要到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申请鉴定。但是很多普通老百姓,他们对于司法鉴......


·一、 二手房面积差能退房吗?
      一、二手房面积差能退房吗?达到一定的标准就可以退房的,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合同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提出退房。......


·残疾赔偿金年龄计算到月份还是计算到年?
      一、残疾赔偿金年龄计算到月份还是计算到年?残疾赔偿金年龄计算到月份,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


·刑事诉讼庭审诉讼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一、刑事诉讼庭审诉讼流程是如何规定的?刑事诉讼庭审诉讼流程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即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


·绑架罪共犯的推出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共犯的推出标准是什么?一、绑架罪共犯的推出标准是什么绑架罪共同犯罪是相对于单独犯罪而言的,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犯罪行为的即为共犯。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