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笔迹司法鉴定申请的机构是哪里?

笔迹司法鉴定申请的机构是哪里?向司法机关提出,具体程序有: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二、具体情况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异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其性质有本质差异和非本质差异两方面。非本质差异说明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不同特征数量与质量所占的比例较小,本质差异表明两者不同特征的数量、质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说明两者为不同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笔迹鉴定既要重视对差异点的评断,也要重视对符合点的评断,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另一方面,即在确定差异点属于非本质的性质以后,就贸然做出肯定同一结论是不科学的。符合点也有本质的符合和非本质的符合之分,如果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相同特征的数量、质量占绝对优势,即构成本质符合性质;如果两者相同特征在数量、质量方面占的比例小,即属于非本质性的符合。经过差异点和符合点的评断,如果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之间,出现了本质符合和非本质差异,或者本质差异与非本质符合的的结果,既可做出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是同一人书写或不是同一人书写的确切结论。对于笔迹鉴定的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还应当结合规定的程序来办理,否则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另外对于合法鉴定的笔迹鉴定报告,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司法鉴定鉴残十级怎么赔偿?
      随着法律的不断普及化,我们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是越来强,劳动者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合同中也规定了如果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是可以申请......


·没离婚和别人结婚登记构成重婚吗?
      没离婚和别人结婚登记构成重婚吗?构成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


·私募基金固定收益类有哪些
      私募基金固定收益类有哪些一、私募基金固定收益类有哪些?固定收益类私募基金,是指投资标的为债券与特别股为主,收益较为稳健的一类私募基金。固定......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编号:年月日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以下五项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


·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资本制度采取的特点有哪些
      针对我国的国情,为了经济更好的发展,我国一直在不断修正各种法律法规。其中因为《公司法》的不断改革,我们国家的公司资本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下有了极......


·结婚一年半没有孩子离婚财产怎么分?
      结婚一年半没有孩子离婚财产怎么分?在婚期间的合法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适用移送管辖的特殊情形是什么
      适用移送管辖的特殊情形是什么(1)当事人双方不服劳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


·征地补偿款分配时如何办理
      征地补偿款分配时如何办理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


·一、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能变更吗?
      一、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能变更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


·一、离婚后亲子鉴定财产可以重新分割吗?
      一、离婚后亲子鉴定财产可以重新分割吗?离婚后亲子鉴定财产是不可以重新分割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是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它当然是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