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广东省经济犯罪立案标准

广东省经济犯罪立案标准
  
  经济犯罪是各类案件中常见的犯罪类型,往往涉及的财物数量较大。如今经济已经在我们生活方方面面都不可缺少,所以经济犯罪发生的频率较高。那么经济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就以广东省为例,为您介绍广东省经济犯罪立案标准。
  
  广东省经济犯罪立案标准
  
  (一)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4、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四)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损失达30万元以上将被立案追诉
  
  1、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3、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一百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五)骗贷达到100万元将被立案追诉
  
  (1)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
  
  4、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六)资助恐怖活动将被立案追诉
  
  “资助”是指为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筹集、提供经费、物资或者提供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便利的行为。“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包括预谋实施、准备实施和实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
  
  (七)有意使用假币达到400张将被立案追诉
  
  根据规定,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涉嫌上述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搜索诉。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广东省经济犯罪立案标准相关法律知识,具体立案标准根据不同的犯罪类型是有所不同的,经济犯罪的范围比较广,不仅给受害人带来财产损害,还造成社会的秩序的混乱,所以必须要严惩这类犯罪行为。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申请行政诉讼回避的法律规定
      申请行政诉讼回避的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


·一、酒驾和醉驾扣几分,处罚区别是什么?
      一、酒驾和醉驾扣几分,处罚区别是什么酒后驾驶将会被扣12分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


·单位清算债权债务抵销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单位清算债权债务抵销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一、抵销权应当满足的条件抵销,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抵债务的履行。抵销因其产生的根......


·轻伤二级司法鉴定复议材料和时间
      在上班的时候受到了工伤,不管这个工伤是否严重能不能算上标准等级,都是有权利进行司法鉴定的,但是有很多的人对于司法鉴定后的结果很不满意的和不信......


·一、婚内财产没有公证离婚怎么分割?
      一、婚内财产没有公证离婚怎么分割?《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


·工程建设的周期一般比较长,受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等影响,有时候
      工程建设的周期一般比较长,受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等影响,有时候会出现质量问题,如果没有及时发现则可能引发工程质量事故,因此,加强工程质量验收工......


·新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
      新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一、新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新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在符合退税的条件的情况之下,可以进行退税:1、上年度综......


·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哪些?
      随着我国的经济在不断发展,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改进,各项法律都会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公民的权利,比如说如果当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对有关部门的行政......


·股东查阅账簿的程序和方式是什么?
      股东查阅账簿的程序和方式是什么?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


·专利权被侵犯的情况包括什么
      专利权被侵犯的情况包括什么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


·释义
      释义本条是关于管理人追回财产的规定。本法第三十一条是有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可撤销的行为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是有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