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疫情时信誉卡可以延期吗?

疫情时信誉卡可以延期吗?疫情时信誉卡可以延期,《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鼓励针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在疫情期间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暂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同时,还呼吁向疫情严重地区发放应急贷款或专项贷款,给予特别利率优惠,减免相关手续费用。二、疫情期间利用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关于信用卡这个问题的话是非常特殊的一种规定,主要还是因为现在疫情是非常的严重的,所以很多的人员他们可能没有办法亲自前往有关的部门来进行偿还贷款,甚至是因为收入方面的原因所导致不能够及时的偿还,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国家也出台相关的政策来予以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肋骨骨折都属于十级伤残吗?
      不论身体的哪个部位受到伤害都是可以构成伤残的,但是不同部位的伤残程度不同,构成伤残的级别也不同,骨折也是同样如此的。今天来和我们一起探讨是否......


·醉驾案底能消掉吗?
      醉驾案底能消掉吗醉驾案底是不能消除的,醉驾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个人档案中会有违法记录,终身不能消除。交警部门表示,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


·行纪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行纪合同属于什么合同?一、行纪合同属于什么合同?行纪合同是信托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4条[2]的规定,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


·山地丘陵的土地使用类型的区别是什么?
      一,山地丘陵的土地使用类型的区别是什么?这个主要是根据海拔和地貌的不同来进行划分的。地形类型。地形类型有5种:1平原:地面平坦,海拔较低,一般......


·走私珍贵动物制品又出售定什么罪
      走私珍贵动物制品又出售定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虽然走私和出售是不同的犯罪。但是,对行为人既走私又出售的,二者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本着重......


·农村宅基地怎么样分配
      农村宅基地分配原则是一户一宅,如果所占用的宅基地超过一处的,那么处理的方式也是相当苛刻的,对于存在一户多宅的,如果拿不出相关的合法证明,将面......


·认定组织卖淫罪要注意什么?
      认定组织卖淫罪要注意什么?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根据刑法规定,本罪只处罚组织者,对于一般参与卖淫者则不以犯罪论处,而通常按照违反治安管理......


·一、打架斗殴派出所迟迟不处理要怎么办?
      一、打架斗殴派出所迟迟不处理要怎么办?打架斗殴派出所迟迟不处理可以采取的解决办法是:如果当事人已经报警,且公安机关不作为的。可以向检察院,上......


·一、租车公司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租车公司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怎么规定的?1、车辆所有人基于利益和信任关系将车辆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的情形下,根据机动车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


·近年来
      近年来,有关劳动仲裁的案件屡见不鲜,劳动者维权意识加强,用人单位为了自身利益的据理力争,双方争论的焦点无非在劳动关系上,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按工伤处理不认定劳动关系怎么办?
      按工伤处理不认定劳动关系怎么办?按工伤处理不认定劳动关系并不影响到工伤认定以及后续的工伤赔偿问题,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行政机关无权要求做劳动关系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