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侵犯名誉权抗辩理由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抗辩理由有哪些?1、内容真实。在一般情况下,只要行为人能证明自己的主要言词是真实的、符合客观实际情况的,就可以被免除侵害名誉权的责任,但是如果发生侵害名誉权与侵害隐私权的竞合,则不能以此作为抗辩事由。2、正当行使权利。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是指根据法律的授权或有关规定,在必要时因正当行使权利而有损他人的名誉的行为。其首先要有合法的授权或依据法律规定享有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其次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是必要的。3、正当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新闻工作者以及其他人依法通过新闻媒介发表评论,对社会生活、经济生活等方面进行的批评监督。在现实社会中,为披露不法行为和不正当的行为,新闻报道和评论只要主要事实真实,而只是个别细节上有失真实或用词造句不当,则不能认为构成侵权。4、受害人同意。受害人同意是受害人事先明确作出自愿承担某种后果的意思表示。5、第三人过错。第三人过错是因为原、被告以外的第三人对原告遭受名誉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过错。如果被告此时没有过错,则免除责任;如被告有共同过错,则不能免除责任。二、实践中构成侵害名誉权要具备下列要件1.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并指向特定人,行为人的行为为第三人所知悉;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但在符合上述侵害名誉权构成要件的基础上,如果行为人具有抗辩事由,仍然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抗辩事由也是阻却违法事由,它是指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承担名誉权责任的请求而提出的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或者不完全成立的事实。以上就是侵犯名誉权行为的抗辩情况,在司法实践中,被告在受到侵犯名誉权的起诉情况时,是可以从上面这些情况来进行合理合法的抗辩处理,但在进行抗辩的过程中,需要提供合法的证据,以及相关情况来对自己的抗辩行为进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广州不给高温费举报可以吗?
      夏日来临,气温也在不断升高,高温天气不时见诸于天气预报。忍受着高温天气工作的员工,耗费的体力精力要比温度适宜的情况高很多。所以各个省份对此都......


·担保公司变更所需材料?
      担保公司变更所需材料?在我们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有些担保公司想要变更,但是却不知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从而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做了很多无......


·根据新消法全文解读,本法的亮点有哪些?
      根据新消法全文解读,本法的亮点有哪些?在最初听到新消法这个名称时,可能人们会认为这是一部与防火有关的法律,实则不然,这是一个以保护消费者权......


·起诉离婚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区别在于什么
      起诉离婚是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庭审程序适用于民事诉讼法。但是,法庭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根据不同的情况适用的程序也不一样。因为有些情况下的离婚......


·人民法院在书面审理直接下判决吗
      人民法院在书面审理直接下判决吗书面审理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二审刑事案件时,只就当事人的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不需要诉讼参加人出席法......


·县城取保候审期间能到市里吗
      可以。但是必须到居住地的派出所去申请,派出所同意后,方可离开县城去市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


·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机构是什么
      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机构是什么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


·2023最新夫妻财产协议范文
      一般说到夫妻财产协议,往往都是指在婚后双方协商约定之后签订的,关于财产、债务方面的协议,这也是为了可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而做出的。那这个夫妻财......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可以被判缓刑吗
      对于故意伤害犯罪,针对不同的损害程度,对行为人的量刑是不同的。其中造成轻伤的处罚是相对较轻的,那么此时是否能适用缓刑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资......


·起诉离婚中要的材料有哪些
      不管夫妻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这里想要最终解除婚姻关系的,那么都必须要准备相应的材料才行。不过,起诉离婚中需要的材料可与协议离婚需要的不同......


·丈夫借钱不能还 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
      丈夫借钱不能还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在法律上夫妻关系是受到保护的,同时也是受到约束的。丈夫若为了生活需要欠下的债务,夫妻对该债务应承担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