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区别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和中断

如何区别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和中断
  
  一、如何区别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和中断
  
  (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
  
  (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进行的整个期间。
  
  (3)诉讼时效中止是时效完成的暂时障碍,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进行;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时效完成的根本性障碍,中断以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以后重新起算,故中断前后实际上是两个诉讼时效。
  
  二、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新《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和第一百九十五条中,对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作出了规定。但是要格外注意,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只能是发生在诉讼时效最后6个月内的,那么才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效果。而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这些不能由当事人约定,只能是由法律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对于专利申请人最多几个?
      对于专利申请人最多几个?一、对于专利申请人最多几个?专利申请对申请人数量、发明人数量是没有限制的。第一发明人的位置最重要,第二、第三有一......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最新范本是什么?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最新范本是什么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


·法律上夫妻可以作为债务人吗
      法律上夫妻可以作为债务人吗法律上夫妻是可以作为债务人的。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


·2023最新网络金融诈骗应该怎样防范
      最新网络金融诈骗应该怎样防范科学技术的发展其实也是一把双刃剑,就拿网络的快速发展来说。现在很多的网络金融诈骗在操作的时候本身犯罪手段是非常高......


·建房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怎么写?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住房的要求越来越高。身边的建筑就越来越多,施工单位也越来越多。在建设前为了保障双方利益都不受到侵害建房工程承包合同书就......


·法律上二次酒驾怎么认定?
      酒精是造成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之一,俗话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它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的不负......


·申请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申请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众所周知,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案件及当事人,我国的相关机构是提供法律援助的。但是法律援助是需要申请的,对于申请人的条件......


·“小产权”住宅是近期社会关注重点话题,由于成本低,价格低,购
      “小产权”住宅是近期社会关注重点话题,由于成本低,价格低,购房市民也比较多,那么农村小产权房政策又是怎么的呢?有哪些风险,到底能不能买?下面......


·离婚协议赔偿过期不付怎么办?
      离婚协议赔偿过期不付怎么办?可以起诉处理,具体认定情况如下:(一)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约定的补偿,是必须执行的,如有违反,则协议离婚的可诉讼要求给......


·死刑执行现场一般在什么地方?
      死刑执行现场一般在什么地方?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死刑立即执行的地点选择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所谓“刑场”是指传统意义上由执行机关......


·公司劝退给钱不合适可以不同意吗?
      公司劝退给钱不合适可以不同意吗?一、公司劝退给钱不合适可以不同意吗可以不同意,也可以跟公司提出自己的主张,要求公司给合适的赔偿。《中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