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发现商家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怎么办

发现商家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怎么办?发现商家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可以到当地工商局投诉,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处罚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二、行政处罚的流程是什么?一般程序的具体内容有:1、调查取证;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其实,也并不是说,在疫情期间国家不允许商家故意哄抬物价,任何情况下哄抬物价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只不过,商家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哄抬物价就显得毫无原则底线,防疫期间有些必需品如果买不到的话,为自己和家人安全负责,最好不要随便外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离婚后女的可以不交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女的可以不交抚养费吗?不可以。支付抚养费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根据民事法律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


·企业破产清算对银行的影响
      企业破产清算对银行的影响企业因生产经营不当所导致企业的破产倒闭是您都不想看到的结果,因为这样就会有很多的员工都会失去工作,站在银行方面来说对......


·一、劳动者主动离职经济补偿金是否要给?
      一、劳动者主动离职经济补偿金是否要给?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


·工伤认定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怎么写
      一、工伤认定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怎么写?工伤认定申请人是单位的,则工伤认定申请表里的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填写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申请人是......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有没有例外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指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有没有例外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一、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由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来决定的,在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的基......


·快速理赔需要带什么?流程是怎样的
      快速理赔需要带什么?流程是怎样的?一、快速理赔需要带什么?(一)保险单;(二)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三)公安机关......


·餐位费合法吗
      收餐位费是违法的。饭店无权向顾客收取其所谓的餐位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


·怎么起诉公司欠钱不还钱
      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


·什么情形下我们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什么情形下我们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一、什么情形下我们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必须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


·怎么解除股东协议
      怎么解除股东协议做为股份制公司的投资人的股东,在公司享有多项重要权利。而股东决心解除或更改股东协议对于公司来讲,具有很大的导向作用,甚至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