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伤害致右手小指骨折几级伤残?

故意伤害致右手小指骨折几级伤残?
  
  一、故意伤害致右手小指骨折几级伤残
  
  手指骨折属于十级伤残,故意伤害致人手指骨折的会构成《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会受到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刑事处罚,并应当承担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刑法》上轻伤害的鉴定标准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我们先来看看该《标准》对重伤、轻伤、轻微伤的定义。
  
  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依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除了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
  
  二、故意伤害罪刑事处罚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姨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手段特别残忍致一人重伤,造成被害人六级严重伤残的,处十年以上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七)故意伤害罪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以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3.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综合考虑故意伤害的起因、手段、危害后果、赔偿谅解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国所有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都是会受到法律的保障,如果有不法分子利用暴力的行为侵犯公民的人身安全也是会构成故意犯罪,那么在出现了故意伤害后当事人也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因为故意伤害行为造成了人身伤害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诉法一百二十八条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当发生刑事案件的时候,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刑事诉讼,一般来说刑事案件涉及的后果以及影响都是十分巨大的。我国关于刑事案件的条例划分十分的详细复......


·案件中断后重新计算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一,案件中断后重新计算的诉讼时效是几年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
      首先未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而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可以根据工作的时间长短判定公司是否应该发工资而不受劳动合同的限制。以一月为限,工作一个......


·安全教育家长或监护人反馈内容是什么?
      安全教育家长或监护人反馈内容是什么?写孩子所在学校管理优缺点,对孩子老师的感谢与建议。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


·交付房屋的认定怎么判断
      交付房屋的认定怎么判断交房,并不能简单地从字面理解出卖人在约定的时间将房屋转移于买受人占有。交房必须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交付使用条件,指的是房......


·商标权侵权是刑事犯罪吗
      商标权侵权是刑事犯罪吗一、商标权侵权是刑事犯罪吗是。商标侵权,一般根据其违法经营金额的多少,去决定是由工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还是移交公......


·借款人不还钱该如何打官司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最让债权人烦恼的莫过于不管怎么追讨,债务人就是拖着不肯还钱的情形了。此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追债。具体来说,借款......


·军婚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一般现役军人的婚姻才被称之为军婚,而这也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实践中,要是军婚离婚的话,需要满足的条件可能与普通人离婚的条件不同。那到底军婚......


·离婚合同工资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合同工资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个人工资应当属于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


·辞退员工补偿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辞退员工补偿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


·间接证据能否认定为定案依据?
      间接证据能否认定为定案依据?一、间接证据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吗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