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盗伐树木是否负刑事责任?

盗伐树木是否负刑事责任?(一)行政责任按照《森林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盗伐、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刑事责任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二、盗伐林木罪怎么认定1、应当妥善处理聚众盗伐(哄抢)林木的事件。对聚众哄抢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一般参加者,不宜认定为犯罪。2、应当正确处理盗伐林木罪与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关系。盗伐珍贵树木的行为,实际上也会触犯了盗伐林木罪与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两个罪名,对此应从一重罪论处。对于盗伐林木数额较大,同时另有盗伐珍贵树木、保护植物行为的,应实行数罪并罚。区分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界限。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秘密据为已有,以及人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量较大的,应定盗窃罪。区分盗伐林木罪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的界限。主要区别在于对象不同。前罪对象是普通林木,后罪的对象是珍贵树木。综上所述,盗伐树木会根据伐林数量来确定处罚,一般情况下主要是对行政责任进行处罚,应当依法进行赔偿,而对于数量较大的情况则会负相应的刑事责任,会结合实际造成的结果影响,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债务债权关系在什么情况下会消灭?
      债务债权关系在什么情况下会消灭?一、债的消灭的概述1、债的消灭的概念债的消灭,是指债的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2、债的消灭的原因债的消灭原因......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一、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一、口头遗嘱是什么?
      一、口头遗嘱是什么意思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是一个意思吗,区别是什么?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是一个意思吗,区别是什么?一、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是一个意思吗,区别是什么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不是同一个意思,二者的区别是......


·行贿控告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行贿控告书应载明哪些内容?(1)控告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及其他基本情况;(2)被控告机关或领导人员的名称等基本情况;(3)控告的理由和要求;......


·法院女方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法院女方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单方向法院起诉分为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


·一、交通事故索赔需要什么证据?
      一、交通事故索赔需要什么证据?(一)提起诉讼的证据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二)证......


·怎样认定遗嘱的效力
      怎样认定遗嘱的效力1、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的流程是什么?在现代社会,您都知道在农村存在着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在现实生活中......


·基本工资约定包含加班费合法吗?
      基本工资约定包含加班费合法吗?《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57点规定: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


·单位辞退住院员工合法吗?
      单位辞退住院员工合法吗?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公司可以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