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针对无偿赠品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针对无偿赠品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一、针对无偿赠品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二、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何
  
  1、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
  
  商是指赠与人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地点、期限、交付的方法等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并由此而发生物权的转移,但是,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才发生转移的财物,如不动产,应在登记后才发生转移法。
  
  2、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已将赠与财物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应视为受赠人合法享有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民法典。
  
  3、赠与合同成立,但赠与人未将合同约定的财物交付受赠人,受赠人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赠与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不履行这类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受赠与人享有要求赠与人交付的权利,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赠与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
  
  4、赠与合同是赠与人的无偿赠送,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但是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应在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赠与人明知赠与物有瑕疵,故意隐瞒或者作赠与物无瑕疵的虚假保证,造成受赠人损失的。
  
  三、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1.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
  
  附义务赠与作为一种契约,须以双方当事人之合意为要件。只有当赠与人要约表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并要求受赠人负担一定的义务;受赠人承诺表示接受赠与财产,并愿意履行义务时,赠与合同方为成立。
  
  2.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
  
  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虽然也负担一定的义务,但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仍是将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物所付的代价或附随的义务,不是其取得赠与财产所付的报酬或对价,因而不能因为赠与附义务而否认赠与合同的单务性和无偿性。
  
  3.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将义务附加于赠与的合同
  
  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不能因其具有单务性而将所附义务视为另一个合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不得违背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否则整个赠与合同无效。附义务赠与的履行,一般为赠与在先,义务附后。
  
  如果赠与人想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同时受赠人也是同意接受赠与后,双方也是可以签订相应的赠与合同,那么在赠与合同中也是要写明赠与双方当事人的具体信息以及赠与物品的具体内容,那么在签订了赠与合同后双方都是要遵守赠与合同内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婆全款买房写儿子儿媳名可以吗?
      公婆全款买房写儿子儿媳名可以吗?公婆全款买房写儿子儿媳名是可以的,但并不是产权证有名字房子就能分一半,这还要看房子到底是一方财产还是属于共同财......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范本中都有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范本中都有哪些内容?由于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家需要建设的项目越来越多。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是工程开工前的主要准备工作,对要建......


·职工劳动权益?
      职工劳动权益有哪些职工劳动权益:一、劳动报酬权。劳动者一方只要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按照约定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劳动者就有权要求按劳动取得报酬......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有五种,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一、保证1、担保是指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主......


·股权私募基金备案时间是哪天?
      股权私募基金备案时间是哪天?一、私募基金备案的条件和需要的材料:1、法人身份信息、个人学历、个人简历一份及一寸照片1张2、股东身份信息、个人......


·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的
      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是怎么分配的在我国的,征地拆迁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征地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这样的概念,这些补偿和补助费便是为了安抚征地被拆......


·刑法修正案九嫖宿罪的内容是什么?
      对于广大民众来说,嫖宿并不比强奸来得熟悉,但在刑法上,两者都属于犯罪行为,都会受到刑事处罚。为了加大对嫖宿幼女罪的打压,并与其它法律法规的原......


·犯罪人员在犯罪中止可以判刑吗
      犯罪人员在犯罪中止可以判刑吗一、犯罪人员在犯罪中止可以判刑吗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


·什么情况下判定合同无效
      什么情况下判定合同无效一、在哪些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


·杭州司法鉴定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会带来人员的伤亡,杭州市民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针对受伤的情况,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个伤残鉴定。这样一来,下一步索赔就有了......


·仲裁劳动关系开完庭一般多久出结果
      仲裁劳动关系开完庭一般多久出结果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