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疫情期间工资减半正常吗

公司疫情期间工资减半正常吗?疫情期间工资减半也是正常的,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如果有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者业绩相关,劳动者业绩又和劳动报酬挂钩的,可以依法降低劳动报酬;除此之外,只能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降低。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否则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补足工资,劳动者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因此,一般情况下,企业不能随意降低工资标准。如《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二、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无法到单位正常工作,单位按旷工处理合法吗?不合法。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的劳动者在隔离期间,由政府对其提供生活保障,用人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用人单位不应当按照旷工处理,而是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来对待,不得以缺勤、旷工扣发和减发劳动报酬,也不能以劳动者旷工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来解除劳动合同。三、参与防治新冠肺炎的工作人员,一天有多少临时性工作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天 300 元,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 200 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整体而言,疫情期间员工个人的工资待遇受到影响的这是必然的结果,因为企业不能复工,没有任何利润可言,即便是复工了,日常的生产经营也会受到诸多的限制。有的时候工资可能都不是减半发放,是直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哪些情况下离婚登记无效
      哪些情况下离婚登记无效一、哪些情况下离婚登记无效1、一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不具有行为能力;2、二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自由;3、三是离......


·刑事赔偿法概念是怎样的?
      刑事赔偿法概念是怎样的?刑事赔偿法概念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


·哪些亲属间算近亲结婚?
      我国明令禁止具有一定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结婚,这也就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条件。那么实践中,究竟规定了哪些亲属间......


·职工工伤鉴定时限的规定是什么?
      任何人在工作期间都十分注重生命安全问题,而从事很多危险性职业的劳动者时刻处在危险之中,一旦发生事故就会给劳动者带来严重的身体伤害,给劳动者带......


·什么是表见代理?有哪些
      什么是表见代理?有哪些法律特征?在日常生活有很多事情都会涉及到表见代理,也经常因为表见代理处理不当而发生纠纷。如果你是一名代理人,享有代理权......


·未约定借款违约金应该怎么办
      未约定借款违约金应该怎么办一、未约定借款违约金应该怎么办借款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


·犯罪预备的处罚具体是什么
      犯罪预备的处罚具体是什么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应注意两点:1、在使用罪名时,应在罪名......


·一般的民商合同约定违约金违法吗?
      一、一般的民商合同约定违约金违法吗?不违法,除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通过合同条款来确定的。因此,《民法典》第四......


·工伤等级
      工伤等级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


·合同法51条与司法解释是什么?
      合同法51条与司法解释是什么?1、合同法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百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2、最......


·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范本是怎样的?
      当夫妻感情破裂、性格冲突或一方过错,致使另一方决定离婚分开时,如果其中一方坚决不同意,或者即使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就孩子的抚养权或夫妻共同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