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疫情期间用工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疫情期间用工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疫情期间用工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3、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虽然文件显示要求企业尽量的少裁员,可是国家没办法弥补疫情给企业造成的严重影响,所以疫情期间出现大规模的辞退员工的这种状况,当然还是因为疫情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企业除了裁员也没有其他的选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间借贷债务人跑路了怎么办?
      民间借贷债务人跑路了怎么办?一、债务人跑了犯法吗欠款人跑了不属于犯罪,属于民事纠纷,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债权人最好是及时到法院起诉,判决......


·一、离婚对农村房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一、离婚对农村房产的分割是怎样的?离婚对农村房产的分割也是根据均等的原则进行分割,按照房产的价值平均分之后再根据双方实际的经济情况和抚养孩......


·拒绝当公司法人考虑因素有哪些
      拒绝当公司法人考虑因素有哪些?生活中我们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别人出资设立公司,但其本人并不担任公司法人,而是请一些利益相关人甚至没有利益......


·辞退员工什么情况下双倍补偿金
      辞退员工什么情况下双倍补偿金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无任何理由,也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可认定该......


·可以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都有哪些?
      随着法制制度的不断完善,“行政处罚”这四个字现在已经和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比如:违反交通规则,交警开出的罚单;企业违反规定排放污染物,卫生局警......


·收养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收养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收养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


·劳动合同续约年份一般是多久?
      劳动合同续约年份一般是多久?劳动合同续约年份一般是多久?双方可以约定短期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是无限期的劳动合同,无......


·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哪些方面
      犯罪预备的特征有哪些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


·合同违约金约定多少合适
      合同违约金约定多少合适一、合同违约金约定多少合适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


·中国房屋土地使用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国房屋土地使用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


·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  (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