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车祸人伤诉讼期是多久?

车祸人伤诉讼期是多久?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交通事故报警处理不及时导致权益受到伤害,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为财产损失二年,人身伤害一年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缝合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三、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1、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196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原168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综合上面所说的,车祸发生了人伤在当事协商不下来的话,那么是可以走诉讼的程序,但对于此案件也是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必须要在规定的蚨卢之内提起,这样自己的胜诉权利就要大一些,因此,一般对于不同的案件所存在的时效就会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肇事逃逸工伤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肇事逃逸算工伤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以下方式执行:1、交通事故......


·跨国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哪些原则?
      在我国,夫妻之间离婚是比较常见的,而且跨国离婚也时有发生,但是无论哪一种,都会涉及到离婚财产的分割。跨国离婚,相较于国内离婚而言,比较复杂一......


·不适用死刑的人员都包括哪些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犯罪......


·在缓刑期间出国是否可以
      一、在缓刑期间出国是否可以?判缓刑的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出国出境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批准。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期间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


·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部分无效
      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部分无效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书籍是什么意思
      有些比较高科技的网络侵权案件,其中就很有可能会对相关的电子数据进行司法鉴定,电子数据的司法鉴定是非常先进的,需要当事人掌握非常专业的计算机操......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格式?
      一、范文×××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刑初字第××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附带民事......


·无证醉驾会坐牢吗,有什么规定?
      无证醉驾会坐牢吗,有什么规定?无证醉驾,造成交通事故严重可判刑,未发生交通事故,则不判刑,罚款及相应处理,具体如下:(一)无证驾驶醉驾在新交法......


·“住改非”房屋,拆迁的补偿模式,有哪些?
      “住改非”房屋,拆迁的补偿模式,有哪些?  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住改非房屋进行拆迁时,拆迁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结合型补偿三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格式应怎样写?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格式应怎样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书写格式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应列明起诉人资料;被告人资料等。案由要写明起诉所要达......


·拆迁怎么分房
      拆迁分房的方法:根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